2016年北京市财政政务公开要点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7-20 10:55: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北京财政将对以下内容开展重点公开工作: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区政府、市相关单位负责落实,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本市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实施进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询服务等信息。实现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共享。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土地使用权出让、勘察设计招投标等进入平台交易;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批准文件、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等信息。整合共享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息资源,建立具备交易服务、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做好新形势下税收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整合税务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服务资源,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开辟专题栏目、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加强税务信息推送和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完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更新有关项目数据,及时反映项目变动情况。监督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情况。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由市审计局负责落实,及时公开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查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探索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积极探索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将“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力争扩大到全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部门预算公开中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逐步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等信息予以公开。及时全面公布地方债发行前信息披露文件、地方债发行结果公告、地方债还本付息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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