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康佳:以公开"倒逼"规范
《条例》最大亮点之一是以公开"倒逼"规范。无论从公告内容还是公告时间,条例都有明确规定。公告内容从招标、预审到中标和成交,再到合同及验收,形成全流程环节晒在阳光下的良好态势。釆购过程完整呈现给公众,通过规范管理形成"倒逼"机制。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管理检验公开信息的质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充分体现政府釆购公开透明的原则。如条例对中标公告的内容加以细化,规定主要中标标的的单价、数量、服务要求都应公告,单价公告对于高价釆购形成倒逼之势。政府釆购项目公告单价,对于全国政府釆购巿场行情的比较、政府釆购与非政府釆购巿场行情的比较将发挥基础性作用。
条例还规定,合同签订2日内公告,对是否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是否按规定时限签订合同、是否按期备案合同形成"倒逼"。不按规定执行因公示而一目了然。在此,建议还应强调,政府釆购信息的所有公告内容视同政府釆购档案,保存期限15年,有效期限内,可随时查阅,这将大大有助于事中、事后监督。另外,条例规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验收结果也要公告,个人认为,这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民生项目给公众的最好交待,应当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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