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解读
一、本《通知》有哪些主要特点?
与《关于2013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主体方式限额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相比,2014年的《通知》主要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新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重申和明确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范围;二是以文字加表格的形式,使所表述内容更清晰、更便于理解;三是结合日常工作中采购单位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对部分现有规定作了适当调整。如:“图书”、“会议”两类项目,由原来的所有项目不论预算金额大小均需实行协议采购,调整为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采购或自行采购;四是从加强监管、扩大范围的角度出发,取消了四项原属于暂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如:采购单位将项目直接委托给其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且该项目属于市编委批复的该事业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支出事项。
二、2014年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是多少?
为保证政府采购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2014年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与2013年保持一致。即:货物或服务类项目20万元(含),工程类项目40万元(含)。
三、政府采购包含哪些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以集中采购为主,自行采购为辅。
四、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的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施的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当进入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除特殊情形外,采购人均应当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五、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范围?
自行采购,是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实施的采购。对于自行采购的项目、2014年深圳市暂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以及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特殊情形的项目,采购人不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六、哪些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但其中国际招标项目应当由具有国际招标资质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
七、哪些政府采购项目由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按照规定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但其中保密、应急以及重大采购项目应当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
八、哪些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2014年深圳市暂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采购人参照《采购条例》的规定自行采购。
九、哪些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实行公开招标?
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均应实施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符合《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需要转为自行采购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之后,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政府采购。
十、政府采购要执行哪些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应当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制度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业务培训,使采购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执行上述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