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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

作者:水利部 发布于:2012-11-01 09:47:18 来源:水利部

  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就《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问:《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出台后备受关注,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按照财政部预算改革的总体要求,水利部党组将水利预算执行和保障水利财政资金的安全、效率与效益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水利部预算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但同时还存在各单位抓预算执行主要依靠外部压力,缺乏内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部门预算执行压力大,预算执行序时性均衡性不够等问题。2012年5月,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财务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在预算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统筹考虑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统筹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条件和年度计划安排”.为全面贯彻部党组决策部署,李国英副部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财务司汇报,研究提出建立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考核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三项机制”.在部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财务司组织有关单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广泛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意见,起草完成了《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并经今年9月28日第10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已于10月23日正式印发施行,另外两个办法也将尽快印发施行。
  
  《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能有效地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部属单位强化自身内在动力,促进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我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地资金保障。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制定过程。
  
  答:按照部领导的要求,财务司举全司之力,发挥全司集体智慧,会同预算执行中心,从部直属有关单位抽调人员,搭建专门起草《办法》的工作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归纳了近几年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围绕构建“预算执行考核机制”这个核心目标,设计和完善了相关管理主体、管理程序和管理方式,着力强化了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初步搭建起《办法》的框架。为了验证《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拟订了模拟测试方案,分别选取了部直属10家预算单位开展了3次模拟测试打分,模拟结果基本上进一步验证了《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在制定过程中,部领导高度重视,李国英副部长2次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听取汇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相关要求。财务司4次召开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3次发文征求部机关司局和部直属单位意见,并2次书面征求了财政部预算司、农业司、国库司和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家意见,同时还派员进行了当面沟通。可以说,《办法》是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问:《办法》制定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突出重点、简便易行。突出影响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办法条文简单明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兼顾奖惩、公开透明。兼顾奖惩既要体现约束,又要体现奖励;公开透明要做到考核标准及过程的客观化,杜绝暗箱操作。三是量化考核、预算挂钩。量化考核要尽可能使用量化指标,减少非量化指标;预算挂钩即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要通过什么指标来考核?
  
  答:《办法》共分五章,计22条。第一章是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考核原则。第二至第四章,共计17条,分别是考核的组织及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考核结果运用等。第五章是附则,共计2条,明确《办法》参照执行及施行时间等。
  
  预算执行工作涉及到单位预算执行管理的各个方面,我们在《办法》的制定中,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按照影响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将预算执行考核指标分为三大方面,包括:预算执行管理、资金安全和支付进度。这三大指标基本上能够涵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讲,预算执行管理是保证预算执行的基础,体现单位对预算执行的重视程度、运行机制和管理水平;资金安全是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要确保在资金使用资金合理、规范、安全使用。加快支付进度既是财政部对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客观需要。
  
  问:《办法》涉及到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是不是要对所有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进行考核?
  
  答:《办法》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与第二十一条结合进行。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水利部负责对水利部机关本级和部直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考核。二级预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对所属单位进行考核。这一规定,使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效地开展预算执行考核工作。规定体现了预算执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问:《办法》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吗?
  
  答:《办法》特点可以用三个“注重”来反映:
  
  1.注重《办法》的系统性。与预算项目储备、预算执行监控机制相衔接,使三大机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在考评内容中,将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发现的问题纳入评价体系,予以扣分;在考评结果运用中,对考评结果与各单位部门预算规模和领导干部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2.注重《办法》的科学性。一是体现考核指标内容和分值设定的科学性。二是体现年内季度得分修正系数的科学性。三是体现年内季度得分权重系数的科学性。四是体现年度间考核结果权重系数的科学性。
  
  3.注重《办法》的可操作性。《办法》条款不多,但内容全面,注重了实际考核中的可操作性。《办法》的考核主体十分明确,考核程序规范严密,考核指标客观合理。整个考核工作环节清晰、程序规范,考核指标全部量化,易于理解和操作。
  
  问:《办法》中实行的预算执行考核结果是如何体现的?
  
  答:依据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水利部对各二级单位进行相应的奖惩。
  
  一是实行预算执行督导整改制度。二级预算单位月度考核、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水利部对其进行督导约谈。
  
  二是实行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制度。根据考核时点所计算出的各单位得分,分别与部门预算“一上”“一下”预算挂钩。
  
  三是实行预算执行与二级预算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制度。将年度考核得分不低于85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问:《办法》已正式印发施行,直接关系单位预算执行工作。对于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是分层次组织对预算执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办法》的具体规定,吃透《办法》的精神实质,确保对《办法》理解不扭曲、不错位,使大家依照《办法》顺利开展预算执行考核管理工作。
  
  二是各单位要层层督导,抓好落实。各单位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履行好赋予自身的职责,以《办法》出台为契机,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统一,措施上配合到位,保证预算执行考核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办法》。做到相关人员耳熟能详,促进各单位切实提高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有效,全力以赴做好水利部预算执行及考核工作。
  
  四是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对《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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