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解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 林晖)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这是今后十年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扶贫形势:从绝对贫困到转型性贫困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受经济、社会、历史、自然、地理等方面制约,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数量众多。1978年,我国贫困人口为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0年,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扶贫标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下降到2.8%。
与此同时,扶贫开发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纲要》指出,“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当前我国面临的扶贫工作挑战发生了变化,开始面对中等收入国家扶贫的挑战。”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李小云说,过去我国扶贫工作面临的是发展相对滞后形成的普遍性、绝对性贫困,现在面对的是以收入不平等为特点的转型性贫困。
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过去扶贫工作着力解决“绝对贫困”“极端贫困”带来的低层次的基本衣食问题,未来要以“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等更高的标准来解决贫困问题。
“《纲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视生态建设,改善公共卫生等非收入性贫困问题。”李小云说,这表明未来要通过扶贫开发工作更好地对财富进行公平分配,更好地结合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进行开发性扶贫。
扶贫重点: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
《纲要》提出,要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主战场。这些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宵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
“我国扶贫工作启动时首先确立了18个贫困片区,随后定下592个贫困县,过去十年里又深入到148200个贫困村,从片到点的三十年扶贫工作,彻底改变了这些地区的贫困面貌。”李小云说,但是三十多年来形成的区域发展差异格局,使得原来生态条件、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背景下,《纲要》提出把贫困程度比较深、相对连片的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以此解决存在已久的区域发展差异问题。
汪三贵认为,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是“缩小范围、加大力度”,扶贫攻坚力度在这些地方将更大,扶贫开发工作也会更加有效。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表示,国家把扶贫工作重点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将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地区的落后面貌。
与此同时,《纲要》还提出把“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对于社会各界关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认定问题,《纲要》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同时“重点县减少的省份,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扶贫任务:从解决温饱为主到“两不愁三保障”
《纲要》提出,未来十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李小云认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通俗表述实际上反映出我国扶贫形势的变化,从过去以解决温饱问题为核心向给予贫困人口更有尊严的生活转变。“‘两不愁三保障’是多元的目标,不仅仅是提高收入,还包括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服务等,表明我国扶贫工作从过去相对狭义的开发性扶贫进入到相对广泛的大扶贫领域。”
汪三贵认为,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是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将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统筹发展,实际上是缩小差距,使经济发展惠及包括低收入人群在内的所有人。
他说,当前在发展不均衡情况下,需要通过专项转移、落后地区一揽子转移、资源税改革等财政手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立。
范小建介绍,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专项扶贫重点是实施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要给予重点扶持;行业扶贫根据部门职责,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扶贫对象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社会扶贫将进一步加强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
通过上述努力,最终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的目标。
扶贫方针: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纲要》提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其中,“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于2007年,目的是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以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低保覆盖人口达到5214万人。
李小云指出,单靠扶贫开发不能解决低收入人群在转型过程中由于权利缺失造成的福利损失,因此需要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实施低保等普惠性政策。“扶贫机构不能只搞开发式扶贫,要兼顾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网的建设,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有分工也有合作。”汪三贵说,社会保障是保障基本生存,扶贫开发的目标是在更高能力上进行扶贫开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在收入不平等的情况下,对贫困人口有针对性的开发性扶贫尤为重要。
“部分贫困人群没有开发脱贫能力,只能靠社保维持基本生活;部分人群既需要社保又要有扶贫开发支持;更高层次的人只需要扶贫开发支持,有能力利用市场机制去赚钱和积累财产。”汪三贵说,扶贫开发和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保制度要更好地有机衔接起来,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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