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培训双管齐下 挖掘操作机构的执行潜力
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着采购人、供应商以及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其工作状况是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直观认识,对政府采购的声誉有着直接影响;更进一步说,其业绩还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乃至影响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成败。
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我国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人数不断增加,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显然势在必行。在当下的监管方式下,培训和考核显然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数量增长很快,截止到2009年年初,全国范围内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有500多家。
越来越多的社会代理机构平等地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但是,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代理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秩序,加快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进程,增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依法采购的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严格认定 确保机构水平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当年3月开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办法》的规定,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认定。
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可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源头,因为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时产生的各种问题往往在此时就已经埋下隐患。
相关规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的资格认定专家组,具体负责相关材料的初步确认、审核工作。
“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这些筛选性工作应该交由专门人员审核。”某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扩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队伍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其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性。
重培训也要重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提到首要位置加以强调。
对于执行部门而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疑是数量最庞大的队伍。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理应被列为政府采购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四川政府网消息,近期,四川省财政厅刚刚完成历时3个月、对全省52家社会代理机构的首次大规模集中考核。此次考核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机构建设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政府采购方式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组建情况、反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情况、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情况等七个方面。
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由此发现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找到工作着力点的途径所在。
日前,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组织全省26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而在6月初,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发了《关于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培训同样旨在加强其资格管理。
相对于考核工作的严格监管,组织相关的政府采购培训就显得较为“温和”。 定期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开辟更多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加强业务指导,这应是促进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良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中具有重要作用,切莫轻视自己在政府采购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财政部2009年年底举办的第一届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处长王勇曾对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给予了极大的鼓励,而这也应成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刻牢记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