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不断翻新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成效喜人
■政策功能之节能环保
清单不断翻新 力度持续加大
“节能减排”,在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最早提出,这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助推器。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只要将环境准则纳入政府采购模式之中,不断增加绿色产品的购买,对市场环境友好产品的供给必然产生重大的影响。
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这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必然要求。政府绿色采购,要成为引领、推动全社会建立可持续消费观念和环保社会责任机制的重要手段和有效的方式。
清单促绿色采购发展
今年3月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调整后的第五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包括轻型汽车、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等24个类别。而第七期节能采购清单包括24类节能产品和7类节水产品,其中9类产品为强制政府采购产品。
政府采购节能和环保两个清单,是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的“尚方宝剑”。
政府绿色采购清晰地传递了政府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意愿和明确的管理信息。业内专家表示,政府采购的“清单法”、“标准法”等节能节约的方法,是保障节能环保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
7月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公示了第八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据了解,第六批政府采购环保清单也将于10月再次更新。
“更换白炽灯为节能灯,短期内的效益肯定不能相比,节省的电费根本也不足以抵消其相对较高的价格,但是在政府采购中必须推行节能灯。”在某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培训班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说,这是国家推行节能减排需要付出的成本。
各地绿色采购频频发力
不断完善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公示制度,持续强化的绿色采购执行机制,正在不断提高绿色采购份额。来自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数据显示,2009年,各级通过落实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全省节能环保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0亿元,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在今年的工作中,山东省将强化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功能。省里准备结合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制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明确具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
山东作为一个采购大省,在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功能发挥方面也迈开了脚步,2007年就出台了《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评审办法》,进一步强调政府采购要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并以评分办法为划分是否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原则,规定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的原则和幅度。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广州等地也纷纷出台了本地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在推动节能环保采购方面做出实质性动作。
政采示范效应不断彰显
200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国办发[2009]48号)给进一步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又注入一针强心剂。这也是抓住政策利好,进一步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的难得契机。
政府的绿色采购,具有强烈的社会示范效应,可以引导和影响社会公众的消费价值取向,增强公众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效应,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在政府机构的日常政府采购中,凡清单上有的节能环保产品且适用于该采购项目的,应该达到100%采购比例,以显示政府带头的示范意义。
推进政府的绿色采购,构建良好的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机制,推动节能减排,需要政府、企业、公民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采购负有直接促进节能减排和间接示范带动的双重责任,需要更加努力,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