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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出炉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8-08-19 09:07: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将逐渐步入电子化时代已经成为一个勿容置疑的趋势。广东省珠海市紧跟这一潮流,在2002年就出台了《珠海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随着该市采购的发展,近日,该市财政局又出台了《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正在建立珠海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使政府采购真正走入电子时代,破茧成蝶”,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子化范围拓展
  
  在2002年,珠海市政府采购电子化还在初试阶段,网上完成的工作还较少,采购的项目主要以标准化的药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用纸、空调等为主,“这主要是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进一步推广种下‘试验田’”,珠海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珠海市电子化技术的不断成熟,经验日趋丰富,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覆盖面也将大范围扩展。《规定》指出,电子化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项目,这两类采购均可以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完成。
  
  以采购人为例,他们可以实现网上填报采购计划,网上提交采购申请,在线委托和跟踪采购项目,在线查询供应商及商品价格信息,在线定购、议价、交易,在线发起电子反拍,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采购合同等。
  
  而此前,采购人只能够实现网上提交采购申请,在线委托及跟踪采购项目,在线查询供应商及商品价格信息,在线定购、交易、结算等工作,对于电子反拍、网上议价、网上签订合同、这样的工作均无法完成。
  
  “这一进步不仅仅提高了采购效率,而且也节约了大量纸张,油墨等,非常有利于节能环保”,珠海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高兴的说。
  
  三方人员促有效监督
  
  “目前,我市电子化程度不断加深、电子化范围不断拓宽,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随之增加”,珠海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顺利安全的推行,不但珠海市财政部门要担当起监督检查的职责,就是采购人、采购中心也在监督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规定》指出,市财政局应当对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种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的执行情况;采购过程控制和采购效率情况;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情况;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情况等。
  
  同时,采购单位要设立兼职的电子化采购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业务,以提高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推广速度,以及电子化操作水平。
  
  而对于政府采购中心来说,他不但要负责注册会员的身份验证工作,确保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安全,同时,《规定》还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网上操作能力,中心要建立健全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流程间的相互制约和有效控制。
  
  不可抗力条款保信息安全
  
  “目前,电子化虽然提高了采购的效率,但是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比如信息安全问题,如果网络出现问题,就很可能造成采购信息泄露”,有专家表示。
  
  为了保证信息安全,不因商业秘密泄露而破坏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规定》中,列出来了一些不可抗力条款--网络服务器故障而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使用电子化采购系统的;电子化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化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泄密危险的;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一旦发生以上情形,而又无法解决时,《规定》要求,正在进行的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立即中止,并宣布无效;待系统排除故障后,重新启动该项目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以保证信息安全和竞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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