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将获优惠
新出台的《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创新驱动放在首位,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问题,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公共科技服务、加强专利和标准等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日前,记者采访了市金融局、质监局、经信委等部门,就政策措施中有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金融局:
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
据了解,为了促进企业发展,金融局一直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22家,注册资本总计150.9亿元,有104家担保机构与378家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授信额度430.1亿元,年末在保责任余额28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在保责任余额194.4亿元,在保企业户数3290户,其中,在保中小企业户数2824户。
目前,金融局正在积极推动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积极搭建银担合作平台。一是探索建立政府出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金融局起草了政策性融资性担保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二是研究设立政策性专业担保公司,用于扶持重点行业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研究设立市区两级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政策性担保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
质监局:
重点实验室向社会开放
搭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质检公益实验室面向企业非营利开放。为提升政府公共检验资源的利用效率,助力企业发展,市质监局依托东北地区单体最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大连检测科技园”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其所辖重点实验室。2014年,首批开放的实验室包括轴承实验室、泵阀实验室、LED实验室、工业CT实验室以及电磁兼容实验室共5个重点实验室。
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用户可以通过独立、协同或观摩等方式使用质检机构实验室,获取检测数据。重点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提升了政府检验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了企业在实验室硬件上的重复投资,专业检测人员根据需求参与企业检测研发,降低了企业的创新研发成本。据统计,截至目前,市质监系统累计为400余家企业或科研院所提供了开放式检验测试、技术咨询等服务,相关单位利用开放实验室开展测试达2000余批(次)。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根据大连产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国家、省级质检中心和参与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技术机构开放实验室的范围,同时还将探索发起组建“大连质量检测技术联盟”,集聚公共检测机构、行业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质量领域的一流资源。
经信委: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有优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做出规定,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另外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
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同时,减免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费用。对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应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按基准收费标准下浮不低于10%的比例予以收取。为减轻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资金占用成本压力,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多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并中标的,视同中小企业中标,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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