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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驻华大使馆采购官姜信勉:优秀采购产品平等申报 公正认定

作者:韩冰 发布于:2011-06-03 17:08: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韩国驻华大使馆采购官 姜信勉 摄影/韩冰

  在韩国,采购厅为了提高采购物资的品质和扶持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的销路,把性能、技术及品质优秀的货物认定为优秀采购产品。

  “什么是优秀采购产品?”韩国驻华大使馆采购官姜信勉在演讲中谈到:“在韩国,采购厅厅长为了提高采购物资的品质和扶持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的销路,把性能、技术及品质优秀的货物认定为优秀采购产品。”

  韩国的优秀采购产品制度从1996年开始执行。为了提高采购物资的品质,制度要求针对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生产的新技术及优秀品质认证产品 ,经过严格的审核之后认定为优秀产品,并供应给所需机关。

  优秀采购产品的认定对象是中小企业、风险企业生产的新技术及优秀品质认证产品(专利、实用新案、NEP、 NET、保健新技术、电力新技术、GQ、GR 等);认定领域涉及信息通信、电气电子、建设环境、化学纤维、机械设备、办公器材、科技医疗等;认定期间一般为3年,其中,专利产品、NEP产品及NET 产品可延长1年。

  优秀产品评价结构包括技术认证(专利、使用新案等技术影响评价)、品质认证(环境标志、性能认证、GR、高效)、可信度(技术、信用评价、中小企业等评价)。

  优秀采购产品的认定程序

  优秀产品认定从接收申请开始,每双数月份接收申请,即2、4、6、8、10、12月的第一周接受申请,采购厅将在网站上对此信息进行公告,优秀产品协会、采购厅本部、各地方厅均接收申请。

  申请书审核阶段主要审核其是否具备技术认证(专利登记簿及公报)和品质认证(综合评价书),ISO、CE、UL 标志的合理性,审核性能认证、环境标志、GR等品质认证资料。

  通过申请书审核的产品进入网上公告阶段在网上公告。

  审核委员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意见书后,进入一次审核阶段。一次审核的审核要素包括有关技术认证的核心技术、普通技术,有关品质认证的相同成品、部分结构品,规格书的合理性(是否是专利、品质认证内容的技术),价格、交货业绩、竞争产品、零件等。

  通过一次审核的申请人将被调查生产现场。调查内容包括生产现场的实情,以及产品的原产地、销售、部门人数、货物的公共需要等,其中,生产现场实情的调查由优秀产品协会负责。

  调查结束后,还要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内容涉及采购厅合同审核协议会(照片及说明),以及作为采购品目的恰当性、合同管理上的问题等。

  通过二次审核的申请产品将被认定为优秀采购产品,举行认定证书颁发仪式,从颁发仪式日期起开始计算认定日期。

  年认定200多个优秀采购产品

  “优秀采购产品技术或品质审核对象包括从最初认证日期开始超过2年的新技术(NEP),从注册日期起超过5年的专利,从注册日期起超过3年的实用新案,以及未确定技术评价的实用新案和优秀产品认定审核中2次以上落选者等等。”

  据姜信勉介绍,2008年韩国优秀采购产品认定数为239个,2009年为264个,2010年为260个。

  从主要认定品目特征看,LED 灯、路灯器具、红绿灯主要是解决发热问题;车辆撞击缓冲装置、隔离栏杆要求每个模型都要进行撞击试验;避雷针大多是双极空间电荷放电分散型避雷针;瞬间灭火器的特征则是在封闭的空间里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等不进入建筑内部,在外部利用水和研磨剂混合技术穿透墙壁或铁板,往内部放射水来降低温度,镇压火灾。

  姜信勉在演讲中还对申请优秀产品合同事项进行了说明,他介绍,单价合同由“采购厅优秀产品科”负责,总额采购是向有关采购负责部门申请,“单价合同在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可考虑优秀产品认定期间等来确定”。

  制裁措施确保制度运行

  “优秀产品通过签第三方单价合同来扶持,扶持期间3年(可延长1年, 新技术产品续加1年),除了单价合同之外,也能签总额合同。”姜信勉补充道:“合同事由失效,具有不正当企业制裁等行为时可解除有关合同。”

  “优秀产品制裁措施包括警告、终止交货、解除合同等。”对于引起社会众议;因技术品质问题,所需机关提出不满或不进行AS;售后服务发生问题时;因疏忽管理,产品上适用的技术发生变动时等情况,可采取优秀产品制裁措施。

  合同管理中对解除合同及解除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交货后出现重大缺陷时、发生其他重大不诚实的履行合同行为等情况。

  姜信勉在最后提到韩国2011年优秀产品制度改善方向时说:“提高技术、性能,审核优秀产品时,引进技术、性能提高制度;引进总额折扣制度;防止骨干企业伪装企业分割来认定优秀产品;拉开认定期限的档次;审核时调整技术分数和知名度分数分配,优待技术分数优秀的企业;防止优秀产品企业垄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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