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毛:构建积极政采风险防范体系
作者:王莉 文/摄 发布于:2013-10-28 09:5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副处长 刘运毛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不同,对于政府采购管理来说,政府采购内部审计是对管理的延伸和加强,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政府采购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政府采购日益成为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但是,在国税总局督察内审司副处长刘运毛看来,政府采购的风险都是可防控的。
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处级干部培训班上,刘运毛以《政府采购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及风险防范》为题,分析审计署近年来对于政府采购的审查重点并预测政府采购审计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的具体情况,介绍了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的审计类型与审计重点。
部门预算执行成为外部审计重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刘运毛对于政府采购的内部审计工作,正是从研究外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展开的。他说:"目前,外部审计的主要途径包括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调查和参与专项检查三类。"
结合发现的问题,刘运毛分析了审计署政府采购审计的未来四大发展趋势。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力度,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与采购计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强化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围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对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正版软件、国产信息安全设备等的监督力度,促进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护知识产权,扶持中小企业,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完善采购组织方式,加大对采用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等新型组织方式的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推动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组织方式,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围绕深化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与财政部、监察部、国管局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
梳理风险点强化风险防范
国税总局不仅对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十分重视,同时对政府采购风险防范工作也十分关注。近年来,国税总局在督察内审司逐步建立起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内部审查机制。刘运毛说:"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不同,对于政府采购管理来说,政府采购内部审计是对管理的延伸和加强,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与效率是我们共同的目标,风险防范是我们一致的追求。"
刘运毛介绍说,围绕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就是风险点,主要集中在12类32项中。即,政府采购组织建设是否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批量集中和协议供货采购是否规范;公开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规避公开招标情况;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应实施政府采购未实施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资金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否得到落实等。其中,公开招标程序风险点最为集中,覆盖了32项中的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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