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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湖:监管标准化是“五化”建设之首

作者:文字整理/王少玲 发布于:2013-10-12 10:20: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湖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王湖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了政府采购工作"五化"互动建设目标:明确制约机制,使监管工作标准化;明确工作流程,使采购行为规范化;明确办事平台,使人为因素最小化;明确采购方式,使公开透明最大化;明确监控范围,使监督检查常态化。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我们认为,"五化"互动建设目标是对《政府采购法》立法精神的具体解读,是在实际工作中对《政府采购法》宗旨的明确落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依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前进方向。这"五化"正如人之五指,五指攥紧后就能够挥出一记重拳,打在政府采购改革的核心部位,并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中,监管工作标准化应放在"五化"建设的首位。监管工作标准化可以为采购行为规范化奠定基础,为实现人为因素最小化划定范围,为实现公开透明最大化指明方向。同时,监管工作标准化还对监督检查常态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无论在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法制体系下,还是在实际工作之中,监管工作标准化都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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