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于国安:完善机制 发挥政采综合效能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于国安
近年来,山东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臻完善,采购规模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向《政府采购信息报》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情况。
强化政采管理 实现扩面增量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2年,山东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成绩来之不易,请问贵省各级财政部门付出了哪些努力?
于国安:去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73.4亿元,各级财政部门在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上下了很大工夫。我们始终将政府采购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来定位和考量,始终坚持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确保"应编尽编",实现了对货物、工程、服务领域的全覆盖。
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省级和各市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累计制定出台190多项制度办法,涵盖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有效提升了采购质量、效率和效益。
开展绩效管理 发挥综合效能
《政府采购信息报》:我们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在全省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倡导各级各部门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问开展这项活动的初衷是什么?政府采购应该如何作为?
于国安: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是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在整个活动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围绕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绩效,我们将加强政府采购与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协同配合,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以提升效益为目标,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综合效能。
我们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推进"阳光采购",提高社会公信力。
全省6600多人持证上岗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执业水平及职业操守,直接关系到采购质量和效益。近年来,山东省在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方面成效突出,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于国安:我们完善了日常监管机制,并且每年年底都会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对其不良执业行为进行通报,建立了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激励和淘汰机制。与此同时,通过实行持证上岗、开展从业人员考试和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和执业能力。目前,全省已有6600多名从业人员通过考试获得了从业资格证。
我们对评审专家实行资格复验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机制,并按照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建成了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目前,专家库已有评审专家13200余人,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提供了人才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