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财政局党组书记何晞:发挥政策功能 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何晞
近日,由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联合组织开展的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圆满结束。
据悉,该活动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包括评选表彰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开展政府采购百题知识有奖答卷活动、举办以政府采购为主题的财经论坛、召开全市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大会等系列内容。
那么,十年来,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哪些亮点?今后又会着重在哪些方面发力?驻马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何晞日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情况。
点面结合 制度规范成新亮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十年来,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何晞:首先,我市政府采购规模从小到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市县两级积极采取措施,使政府采购资金构成日趋多元化,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十年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15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累计33亿元。
其次,我市制度建设从点到面,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随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规定》、《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一批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从制度上解决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再次,我市监管水平从低到高,操作行为逐步规范。如认真落实"三备案、两监督"制度,即备案招标文件、评审报告和采购合同,监督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活动现场,确保了采购活动的合法、规范。
最后,我市监督检查从浅到深,治腐作用有效发挥。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通力合作,强化对日常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联合组织了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协议供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检查,促进了廉政建设,维护了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科学管理 力求实现新突破
《政府采购信息报》: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了发展关键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您如何看待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
何晞:目前,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出台的给予河南的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多个领域都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这就要求我们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好政策功能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了新任务。
同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供了新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为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提供了广阔空间;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规范政采主体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随着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凸显。主要表现在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法定采购项目还未真正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等等。对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不断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推进电子化 开创新局面
《政府采购信息报》:结合您刚才分析的形势,那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路是什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会在哪些方面发力?
何晞:我市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扩大采购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举措,努力开拓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首先,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我市以《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正面宣传,认真总结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经验,以继续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好做法。同时,督促全市各级财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增强法律意识,以深入学法推动《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
其次,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按照"稳定货物类采购规模、扩大服务类采购项目、完善工程类采购机制"的工作思路,着力拓展政府采购范围。要将政府采购工作主动融入到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研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与财政其他宏观调控手段的协调配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最后,将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进程。要根据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规划,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分期推广使用功能完善的系统模块,力争早日实现政府采购操作全流程电子化、监控全过程网络化、省市县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