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桂明:只有依法采购 面对问题腰杆才能硬
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邓桂明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成了由初创阶段到全面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无论是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支出行为、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方面,还是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等方面,广东政府采购均结出了累累硕果。
立足现在,展望未来,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如何发力,谱写新篇章、再创新辉煌呢?借广东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的机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桂明。
政采是财政支出的核心内容之一
《政府采购信息报》:广东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也是"排头兵",您如何看待这些年广东政府采购的发展情况?
邓桂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十年来的改革实践表明,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确立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客观要求,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不仅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购买行为,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推动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东自2000年正式启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十余年间,无论是在制度完善、机制建设、防治腐败方面,还是在政府采购扩面增量、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发挥政策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推行政采改革具有五大现实意义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您简要谈一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义有哪些?
邓桂明:简而言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具有五个方面的现实意义,即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方式,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现实需要。
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为例,财政支出是财政资金活动的一项基本内容,没有科学规范的支出管理机制,财政资金分配就难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调控经济运行等职能。
长期以来,我们将财政支出的管理重点放在支出分配上,对其使用管理重视不够,尤其忽视了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实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遵循公开透明、集中统一的原则, 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了财政支出管理。
当前和今后要狠抓规范运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将如何发力,谱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篇章?
邓桂明:过去的十多年,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虽然成效显着,但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无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示,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还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深化改革开放等,都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构建廉洁、高效、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体系,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执行体系,调控、促进、支持的政策功能体系为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做好"四个坚持、四个促进"。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依法采购,促进政府采购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坚持宏观调控,促进政府采购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政府采购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共同携手谱写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篇章。
例如,在坚持依法采购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规范运作上狠下工夫。规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政府采购监管的规范,二是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应坚持秉公用权、按章办事,做到依法管"采"、依法治"采"。采购单位也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我们将坚决执行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提出的"四个决不"要求,决不搞权钱交易,决不插手任何工程,决不插手任何政府采购,决不为人情审批开绿灯,确保广东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有些地方和单位不时会想着自己的一点私利,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规避政府采购,不愿公开招标。他们将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如果获得了同意,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自行采购,于是问题和责任就落到了财政部门头上。这样的事情如果是我经手,肯定是通不过的,以后再有哪个部门刻意规避政府采购,我们将点名批评,严格依法处理。因为只有依法办事,我们的腰杆才能硬起来,面对任何问题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