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财政局副局长于荣范:健全管理体系 打造阳光采购平台
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荣范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山东省威海市政府采购工作在这十年间取得了哪些成绩?有哪些经验与业界分享?在日前召开的山东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于荣范。
十年采购近百亿 节支16亿多
《政府采购信息报》:6月29日业界迎来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请问十年来威海市政府采购取得了哪些成绩?
于荣范:2000~2011年,威海全市累计采购97.31亿元,合同金额80.97亿元,节约资金16.34亿元,节支率达16.79%。集中采购目录从2000年的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17个品目,扩大到2011年的三大类440多个品目,大到工程,小到办公用品,基本上做到了应采尽采。
十年来,为了提高采购工作的可操作性,我市依据《政府采购法》先后制定印发了《威海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方案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威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覆盖至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严格规范,我们建立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制约机制。事前,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采购信息能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事中,实行评委现场定标机制,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标原则记名独立评标,评标委员会现场定标,并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投资建设了开标大厅和评标室,整个采购过程全程监控、录像;事后,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当面座谈等形式,由采购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中标供应商等进行评议,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外,我市从狠抓基础工作入手,实现了采购服务和监管水平的同步提升。为加强预算单位采购管理,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从每个预算单位选择一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目前,我市的政府采购专管员达到了249名。
创新管理 确保网上超市物美价廉
《政府采购信息报》:威海市在创办政府采购网上办公用品超市方面,有哪些经验与业界分享?
于荣范:我市于2006年在全省首创"网上办公用品超市"政府采购新模式,被评为当年的市级优秀工作成果。多年来,围绕如何规范、完善网上超市管理工作,我们进行了积极研究和大胆探索。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首先,是适当提高网上超市供应商"门槛",从注册资金、办公场所、职工人数、交通工具、诚信状况等方面设定硬指标,确保入市供应商质量。其次,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照相关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缴纳注册保证金,发放注册证书,按期年检。同时,加强社会监督,采购单位发现供应商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可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举报属实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最后,加强内部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网上超市的管理工作,对过期商品不及时下架、恶意竞价、图片上传不及时或质量差的供应商,给予暂停超市服务、记入不诚信档案、不返还注册保证金等处罚。
在商品管理方面,一是抓新品管理,针对计算机、打印机等部分商品更新快的特点,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采购,及时更新,确保商品新、价格优、质量好。二是抓旧品管理,对过期的商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供应商及时下架或升级,加强超市商品的流动性管理。三是抓基础管理,开发了热销商品排行、热门类别排行、图片管理、后台数据库管理等功能,及时掌握超市商品的相关信息。四是抓精品管理,将采购量少、关注度低的商品从超市中清除,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采购补充一些适合办公用的商品,优中选优,逐步扩大超市规模。五是抓竞价管理,为确保超市商品的价格合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免费竞价制度,鼓励供应商公开竞价,并制定了严格的竞价机制。
落实政策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政府采购信息报》:发挥政策功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是政府采购的职责所在。2010年,威海市启动了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截至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于荣范:2011年3月,在前期试点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我们与中国工商银行威海市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融资平台建设合作协议》,正式启动了威海市的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好、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经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推荐,凭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信誉,到合作银行办理融资业务,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同时,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政策扶持,我们还召开了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市级成功经验。2011年,共办理融资业务11笔,累计为各类中小企业融资 122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实现了政、银、企的多方共赢。
严格考核 强化中介和专家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报》: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十分重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请问威海市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
于荣范:在代理机构管理方面,首先,对申请获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其营业场所、业绩、注册资金、人员构成等方面,以确保我市取得资格的代理机构能够满足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其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经过严格的笔试、招标过程现场演示等环节,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制定《威海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管理细则》,对招标选定的代理机构从接受政府采购委托到移交政府采购档案,进行全过程的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暂停代理服务、终止代理合同等处罚。
此外,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不同方式对我市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上岗证,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每次培训情况都记入代理机构档案,作为下次招标选定代理机构的评标依据。
在评审专家管理方面,严把四关。严把专家推荐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专家资质,通过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与管理机构择优评选等方式,面向社会征集了600多名威海市政府采购优秀咨询评审专家,纳入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严把专家抽取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场监督专家抽取,抽取过程录音、录像,抽取结果由抽取人、监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承担保密责任。严把专家考核关,每次采购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出具专家工作情况记录,对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总结评定,及时上报省厅。严把专家淘汰关,对职业道德差、执业水平低的专家,经提醒不做改进的,建议省厅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