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财政局副局长李艺:优化政采环境
夯实管理基础 优化政采环境
访河北省张家口市财政局副局长李艺
河北省张家口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艺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张家口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不仅在制度建设、提升采购效率及实施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而且在管理模式创新方面也做出了佳绩。
十年努力,换来的是政府采购环境的逐步优化,以及采购人对政府采购认知度的日益提高。据了解,2011年,该市政府采购规模已达42.44亿元。7月16日,张家口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的副局长李艺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专访。
“三位一体”建设夯实政采基础
《政府采购信息报》:作为分管副局长,您如何总结张家口政府采购这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李艺:多年来,我市始终把政府采购改革作为加强支出管理、构建地方公共财政的有力抓手,积极推进制度体系、监管体制和绩效评价机制的“三位一体”建设,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年中,我市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努力夯实政府采购工作基础。依托《政府采购法》,立足本市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力约束了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管部门等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并规范了政府采购监管执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框架,以财政部和省级规章为支撑,市级配套办法规定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同时,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构建了由人大、纪检、监察、审计、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体系,建立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优胜劣汰”的风险机制和问责机制,创建了定点和协议供货商诚信体系,力促采购过程透明化和采购结果公正化。适时开展针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在检查中贯彻“六个兼顾”,即“兼顾宣传、兼顾培训、兼顾建制、兼顾调研、兼顾考评、兼顾自身建设”,有力推动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规范运作,促进了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的提升。
在省内率先实现管采分离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以往的交流中,采购办负责人员多次讲到管理模式的创新,请问您如何评价张家口在这方面的成绩?
李艺: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综合效益,我市在创新管理模式方面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从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了政府采购监管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成为河北省第一个实现管采彻底分离模式的设区市。此后,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根据我市为农业大市的实际,加大了对支农物资的政府采购力度,农用物资、森林防火设备等项目工程全部改由市级统一采购,既发挥了规模采购的优势,又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此外,针对我市环保局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以及我市法院多媒体法庭建设项目的招标后实施情况、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前运行情况及工作程序,我们还尝试开展了“绩效评价”机制,实现了由单纯注重规模的静态监管向质量、规范和效率相统一的动态监管的转变,这在全省也是领先的。
“三级联创” 优化政采环境
《政府采购信息报》:今后几年,张家口市在政府采购方面有哪些规划和展望?
李艺:十年来,张家口市“三位一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知度也在逐步提高,政府采购环境逐步优化,为我们未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了条件。
今后,概括地讲,我们将会在巩固完善、创新推广、强化提升上狠下功夫,围绕全市财政系统“三级联创”(明确市、县、乡三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努力实现全市财政工作的提标进位,跨越赶超)活动,做好制度规章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起到指导规范作用;继续研究推广电子化平台的应用,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等有助于推动政府采购改革的工作,抓好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并积极谋划建设“集中采购大厅”,努力做到“采用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情”;切实加强对县区、乡镇工作的督导,深化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努力实现应采尽采;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督职能,强化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监督考核力度,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确保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我们还要高度重视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实行“阳光采购”培训计划,提升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以及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