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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艳荣:国际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四点经验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2-06-05 11:04: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5月23日,由《政府采购信息》举办的“2012政府采购夏季沙龙”在北京举行。与会学者和官员围绕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机遇与挑战、财政部门如何监管工程采购以及IT产品价格高问题的对策等三个业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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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高级工程师、副处长 芦艳荣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已经用立法的手段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政府采购活动,推行了电子采购,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建设效果。纵观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电子化取得成功的经验,主要有四点:一是重视法律法规建设,为政府采购电子化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比如美国,作为政府采购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制度制订和实践过程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采购制度包括招标制度、作业标准化制度、供应商评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和交货追查制度五个方面,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为美国电子化政府采购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精心准备周密考虑。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系统,是直接关系到政府和商家利益的政府行为,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性、保密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实行电子政府采购的准备时间一般都比较长,最典型的就是韩国,从研究开发到正式运行系统整整用了五年时间。三是统一交易平台分散操作。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一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为了避免重复开发以及规则上的差异,实际中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基本上都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和建设,全国只设一个交易平台,中央和地方都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操作。四是具有完备的系统功能。虽然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功能因各国国情而异,但基本都具有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注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支付等共性功能。这些经验,对于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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