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根治天价采购必须关注招标文件
编者按 2012年既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第十年,也是小平南巡讲话发表20周年,也是《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第十年。在这样一个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的年份,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于阳春三月、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在京举办了政府采购春季沙龙,邀请国内多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齐聚一堂,共同研讨过去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并为今后十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 赵勇
导致价高还有招标本身的问题。目前在很多地方有一个普遍的现象--招标成为一些采购人掩盖其不法目的的一块遮羞布。
以往,我们总是把招标中的不规范行为归咎到评审专家身上。当出现不规范采购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怀疑是不是评审专家收受了贿赂?评审专家是不是随机抽取出来的?专家打分是否公平、公正?而现在,我们发现,造成不规范采购问题的原因更多的是采购需求的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公平,是否排斥了竞争?
我把不公平的招标文件分为四档:第一档是“对号入座型”,业内很多人把它叫做“萝卜招标”,即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指定品牌,目前县级的招标活动中还存在这种现象;第二档叫做“量体裁衣型”,虽然不是直接指定品牌,但通过一些技术指标的设定,使一些特定的供应商受到“照顾”;第三档是在招标文件中隐藏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比如说要求中标产品必须符合某些标准、必须有某些认证等。对于这类现象,判定招标文件是否具有排他性有两个办法,一是看招标文件设定的标准或规范是否符合采购的需要,比如说某工商局招聘公务员时要求必须是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可能并不符合工商局招聘的岗位需要,那么这就是不合理的;二要看这些标准或规范是鼓励竞争还是排斥竞争,如果在整个行业中大多数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标准,而只有某一个品牌符合,那么这就是排斥竞争。第四档的不公平招标文件体现在综合评分法中,综合评分法中的评分权重如何设置?价格分和技术分的比重是多少?这种设置是非常微妙的,有经验的采购人可以通过这个方法来实现自己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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