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财政局任兴强: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监管创新
访山西省朔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兴强
山西省朔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兴强
朔州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地处桑干河上游,是我国新型的以煤电为主导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是一座正在崛起的北方生态园林工业城市和重要的陶瓷生产基地。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始于1998年,至今已经历13个年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该市政府采购工作也蒸蒸日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取得较大进展的基础上,今后一个时期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如何积极构建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努力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涵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
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朔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兴强。
通过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拓展范围
“我们将以推进服务类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类项目管理制度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任兴强把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作为了下一阶段朔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任务。他认为,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范围,是实现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与政府采购目标接轨的客观要求。
任兴强表示,在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明显提升的同时,朔州市将逐步把工程类项目采购全面纳入统计和执行监督范围,从而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该市GDP的比重。同时,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强农惠农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过标准化规范行为提高效率
“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否和采购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采购制度的形象。近年来,偶尔有媒体曝光的‘高价采购’、‘奢侈采购’、‘官僚采购’等问题,既说明了部分采购单位和采购操作机构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也说明了政府采购目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之一。这样的现状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与执行过程的监管。”针对近来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一些热点事件,任兴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他表示,朔州市将对此予以警惕和治理,具体从两方面进行防范:一要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二要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工作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监督管理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
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实现监管创新
任兴强认为,科学高效的监管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为此,朔州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将按照构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一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有机融合;二要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三要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督体系,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四要把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任兴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详细介绍了朔州市未来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思路。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任务要求我们应该在管理中实现监督,在监督中强化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进一步促使政府采购规模上更高台阶,采购综合效益上更高水平,采购整体形象大幅提升,实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任兴强对朔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充满信心和期待。
任兴强同时透露,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业务性、知识性、专业性特点,近期,朔州市还将以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夯实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基础,为该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