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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副局长崔荣理:从业官兵须具备十种以上能力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10-27 09: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副局长 崔荣理

  “要认真研究物资采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特点规律,找准发展基点,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对策措施,推动军队物资采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某军用物资采购局纪念军队采购制度改革1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副局长崔荣理对该局抓好业务学习、深化理论研究和军队采购制度改革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行了悉心指导。
  
  建内部制约机制 确保规范采购
  
  “实现采购活动规范化是军队物资采购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崔荣理说,“10年来,我们共出台了28项规章制度,下一步还要制定《军队物资采购条例》、《国防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与国家免税政策相适应的军用物资免税制度等。大家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崔荣理表示,要把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贯穿于采购工作全过程,比如任务受领、信息发布、采购组织、合同订立、质量检验等工作,尤其是采购评审专家选取、投标供应商邀请与选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确定、信息公告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要积极协调和配合财务、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管。同时,要把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好,确保物资采购规范有序运行。
  
  不接受4种任务 确保廉洁采购
  
  “我们既要大力宣传物资采购改革对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自身陷入腐败。采购质量出重大问题,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这是我们采购部门的‘高压线’,千万不要触碰。采购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增强抗干扰能力。”崔荣理举例说,在受领任务时,下列4种任务就应不予接受:挂名的、实际上是由别人完成的任务;采购评审专家、预选投标供应商完全由事业部门事先确定的任务;内定中标供应商的任务;资金没有把握,需要长期贴补经费的任务。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树立物资采购系统的良好形象,才能保证物资采购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适应形势发展 具备更多能力
  
  “改革要深入,事业要发展,关键靠人才。特别是军队物资采购工作,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战场,涉及军事、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等多个领域,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采购队伍,就无法履行采购职责,也难以发挥作用。当前,推行新采购制度的重要障碍之一仍然是外界对我们这支采购队伍能力素质存有疑虑,担心我们‘干不好’。”崔荣理分析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惟一、关键方法就是要练内功、强素质。在完成一个采购项目的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都不能少,比如经过市场调查、供应商资质考察、招标、谈判、签订合同、质量检验及后续服务等,不能因为轻车熟路就随意忽略或省减。
  
  在崔荣理看来,作为一名专门从事物资采购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还需要具备扎实的采购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过去我们一直强调‘五种能力’:即具有良好的采购需求了解与把握能力,具有良好的采购对象了解与鉴别能力,具有良好的采购市场分析与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采购资源掌握与运用能力,具有良好的采购商务组织与谈判能力。”崔荣理提醒说,“随着军队物资采购制度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军事采购今后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因此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新的能力,比如语言能力、国际法规知识能力、与国外供应商谈判的能力、采购市场分析与风险评估能力、处理国际纠纷能力、保护国家安全和军事保密能力等。只有完全具备了以上十多种能力,从业官兵才能成为行家里手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才能为需求部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采购服务。同时,需求部门才会放心地把采购任务交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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