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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依法采购五点要求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1-09-26 10:18: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发表讲话
  
  明确提出依法采购五点要求

青海省副省长 张光荣  摄影/韩 冰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以完善管理体制为核心、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电子化采购为手段、以有效监督为保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青海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在肯定成绩、分析不足的同时,向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出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要求、强化服务,努力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的要求。
  
  以法律为准绳 落实依法采购
  
  “今年,根据青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及要求,青海省财政厅又针对性地出台了18项制度办法,为促进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依法采购奠定了坚实基础。”张光荣向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出了坚持依法采购的五点要求,一是学法懂法,切实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和采购计划管理,严格采购预算执行;三是科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四是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执行效率;五是考核评价和责任处罚制度并重。
  
  张光荣表示,全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要自觉依法监管、规范操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财政部门应继续在制度建设、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确认、受理投诉等方面履行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不得从事和干预具体采购交易活动,逐步形成依法监管的工作规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必须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做到操作规范、执行有力,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计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张光荣表示,采购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准确完整编制并及时上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要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逐步对多数通用产品建立统一的功能需求配备标准和预算定额控制标准,并加强对采购人的资产核查和采购需求审查,对采购金额大、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参数复杂的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采购前专家审查。
  
  “要从青海省的实际出发,坚持以集中采购为主导,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严格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审核审批,尤其要严格规范分散采购审批程序,推行同类项目合并批量集中采购。”张光荣表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要建立专家考核评估机制,对专家库进行清理整顿,放宽眼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通过科学方法遴选和选聘,有效解决专家的局限性问题。”张光荣提出,省内还未实现“管采分离”的地区要尽快实现机构分设、人员分离、独立运作,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监管和操作机构人员,充实队伍。
  
  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或采购人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程序、评审标准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直至取消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要通过质疑投诉的处理及时发现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质疑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以制度为屏障 确保廉洁采购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片面认识,认为‘分散采购分散腐败,集中采购集中腐败’。这是因为政府采购确实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性质决定工作人员几乎天天要与供应商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不法供应商‘拉下水’。”张光荣说,“因此,无论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是集中采购机构,都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更要担负起‘廉洁采购’第一责任人的使命,并落实到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上,以赢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和理解。”
  
  张光荣要求,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应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政治修养和品德修养,形成不想腐败的氛围;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采前、采中、采后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采购管理和执行体系,创造遏制腐败的条件;通过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预防控制,加强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营造不敢腐败的氛围。
  
  以服务为宗旨 促进和谐采购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构建良好、和谐的工作关系。”张光荣认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要努力维护采购单位和政府 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好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同时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
  
  张光荣表示,要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合理需求,建立健全规范的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质疑投诉,提高质疑答复或投诉处理决定的准确性、合法性和科学性。
  
  “当然,采购单位的满意要建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在不损害供应商合法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不能被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牵着鼻子走。”张光荣说,要充分发挥采购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为供应商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采供双方都能感受到政府采购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同时,青海省政府采购还应重视和加强宣传,让采购人与供应商明白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操作流程,必要时可邀请落标供应商参与验收监督,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张光荣最后说,必须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和廉政教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行为约束,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切实建立和完善培训考试制度,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快建立与培训、考试相适应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采购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后续教育管理,逐步做到采购执行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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