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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瑛:试点协议供货招标结果区域共享

作者:王 巍 发布于:2011-03-21 09:58: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指出,既要解决现阶段制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富有效率和效益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协调发展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瑛 摄影/王巍

  “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迎来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的攻坚阶段,如何统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有序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成为我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指出,既要解决现阶段制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富有效率和效益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协调发展,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应在完善基础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方面加大投入。

  “填平找齐”法律制度

  王瑛指出,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工作,首要的是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目前,法律制度的“填平找齐”是摆在当前的主要任务。财政部将在2011年努力做好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规范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程序,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集中采购管理,制定下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中央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

  王瑛认为,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审核以及信息统计,同样对于夯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强化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及相关责任,改进现行政府采购计划监管做法,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兼顾合规、合理性监管转变,应该成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此方面的主要工作思路。

  实质性推动批量集中采购

  财政部自2009年作出“批量集中采购”的工作要求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在此方面也展开了积极实践。王瑛在会上表示,2011年,这项工作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之下力争产生实质性的进展。她要求各中央单位要按照财库[2009]101号和财库[2011]1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批量采购产品“基本配置参考”编制批量采购计划。中央各部门也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部门批量采购的基本配置标准,并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批量采购计划编报。同时,王瑛表示,财政部鼓励中央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管理要求将批量采购扩展到集中采购目录内其他品目。

  她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要切实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按时编报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该项工作执行情况将作为明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王瑛说。

  着力提高采购综合效益

  王瑛透露,2011年财政部将着手改进现行的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整作用,努力解决社会反应强烈的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同时,为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在协议供货的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上,探索开展区域联合招标、招标结果区域共享试点工作。

  据悉,财政部将在2011年研究制定小额采购标准,探索建立小额采购项目的快速通道,改善服务质量,简化采购环节,明确限期。财政部还会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和配套政策;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推动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果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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