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让更多中小企业分享政采“蛋糕”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蔡继明 摄影/刘燕
政府采购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手段。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信息化水平低,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水平落后,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日前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具有公共政策功能的政府采购制度,要为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让更多中小企业分享政府采购“蛋糕”。
借鉴国外做法完善配套措施
蔡继明表示,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都规定,政府采购应向中小企业倾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功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政府采购实践中,通过制定配套措施、改进评审办法以及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实行首购、订购政策等,提高了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但这个比例应进一步提高。
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在逐步完善和落实。但由于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在对象的选择、具体扶持方式、倾斜度的把握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难以落实。
“应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蔡继明表示,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目标,美国联邦采购相关法律简化了中小企业采购的程序,规定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并通过价格优惠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中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为6%,小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为12%。澳大利亚法律规定联邦一级的采购合同的10%要授予中小企业。“这些做法我们都可以借鉴。”
性价比评审提升入围比例
“现在许多政府部门用的办公用品是国外知名企业的产品,价格很高,而政府在采购和行政费用支出方面又缺乏严格的预算约束,所以一些政府部门宁可买贵的,不肯买对的。这些费用如果有一半转移到民族品牌和中小企业,不仅会有力拉动GDP,扶持中小企业和民族企业发展,同时也为全国人民树立爱国的典范。” 蔡继明说。
对于目前政府采购评标时主要考察的因素,蔡继明表示,对中小企业来说没有任何优势,再加上一些采购人盲目追求品牌,通过设置特殊要求、抬高门槛价等违规做法,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因此,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市场,大部分中小企业仍无缘进入政府采购。
蔡继明表示,优化现有性价比评审办法,以性价比原则来评审投标企业,杜绝“只买最好不买合适”的想法,中小企业入围政府采购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以政采手段拓宽融资渠道
我国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的重点应放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方面。
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把政策功能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来抓,杜绝部分采购人盲目追求品牌,以各种不合理条件排斥中小企业的不法做法;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策功能的主要执行者,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融资难是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障碍。蔡继明表示,应积极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