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潘永和:政府采购从业者应得到敬佩
心怀服务意识 保民生促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潘永和 摄影/王巍
2010年江苏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900亿元,提起这个数字,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露出欣慰与自豪。
2010年对于江苏政府采购来说,是充实而又忙碌、不断创新又撷取硕果的一年--进一步完善“融易贷”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布第七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公布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办法,继续为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采购意外伤害保险,首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芯”电脑并分3年装备全省5000多所小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真实写照,贴近民生、力促地方经济发展是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交出的一份漂亮答卷。那么,是什么使得政府采购在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能够担此重任的?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潘永和。
制度改革发展应转变观念
《政府采购信息报》:江苏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很有名气,您了解这种情况吗?
潘永和:这么多年埋头工作,还真的很少去了解外界评价。
《政府采购信息报》:外界认为江苏的政府采购是为民办实事的政府采购,还有人评价您是一位“民生厅长”。您怎么看?
潘永和:不敢当,虽然江苏省的财政工作尤其是政府采购工作十分注重保民生、促发展,但我仍然感觉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政府采购信息报》:是什么原因让江苏的政府采购与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得如此紧密,让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能够较为充分地发挥?
潘永和:我想这里存在一个认识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江苏财政没有简单地把政府采购看作是一种财政支出管理手段,而是心怀服务意识,主动参与到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中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政策的执行也需要体制上的创新,政府采购就是创新的产物。无论是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还是促进民生改善,无论是保障行政部门正常运转还是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对社会行为进行调控或者示范引导,更多地使用政府采购进行财政资金分配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节约资金的同时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去年江苏全省的政府采购规模突破900个亿,资金节约率为10%。也就是说,政府采购为2010年的江苏财政节约了90亿元资金,这些钱可以更多地投入到为民办实事中去。
当然,财政的职责不仅仅是公共财政资金的分配,其更肩负着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而政府采购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恰恰就是其重要方面。用好这两项职能,考验着政府采购从业者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近年来,江苏政府采购在政策上向中小企业倾斜,解决其发展问题、融资问题;发布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支持企业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率先为全省小学装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芯”电脑……可以说,政府采购有了江苏特色。
政采有助于保障资金安全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曾说过,使用政府采购手段进行政府资金分配有助于保障公共财政资金安全。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含义?
潘永和:与其他领域相比,政府采购有一套具有其自身特色的规范制度体系,从预算安排到核准采购计划,从采购方式审批到具体采购操作,从发布中标公告到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呈现出的是一种全过程把控、全流程公开的政府行为崭新面貌。江苏的政府采购从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到具体采购环节的规范检查方面再到各层级采购从业者的培训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精力。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分配的财政资金,流向明晰,风险性小,经得起各方面考验。
政府采购信息按照法律的要求必须进行最大限度的公开,老百姓能够通过政府采购的各种公告看到财政资金到底投向了哪个领域,监督力度更大,资金支出行为也更安全、更阳光。
也正因如此,江苏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纳入政府采购操作,我们还采购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农村幼儿园建设家具工程和户外活动器械等。对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花出的这些财政资金,老百姓感到放心和安心。
政采从业者应得到敬佩
《政府采购信息报》:听说您十分重视与政府采购从业者进行近距离沟通?
潘永和:我的确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我想,政府采购值得每一位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心底里重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不容易做,政府采购处几次代表财政厅站上被告席,但均以胜诉告终;省级两个采购中心均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也很不容易。因为正处于制度改革时期的政府采购时常是矛盾的焦点,不被人理解是常有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能坚守原则、秉公执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的确值得肯定和赞扬,我为他们的出色表现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