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创新最关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吴继勇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05-10-25 09:17:05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吴继勇
《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3年,政府采购已有一定的规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扼制了腐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但要真正达到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延伸管理的重要手段,上规模、上水平、出效益,打造政府采购的阳光工程的关键:一是机制体制创新,理顺集采机构与监督管理的关系;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激励自主创新作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三是方法手段创新,无论是强化集采机构的内控监督,还是在招标的方法手段上,尤其是怎样从手工操作的招标、评标过渡到利用电子招标、评标上,创新是惟一的出路。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