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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评委“打分”——访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向东

作者:王亚 发布于:2005-12-27 16:38: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四川人喜欢吃麻辣,据他们自己分析,是因为气候潮湿,需要用麻和辣来调节人体与外界气候条件的不平衡。这也无形中造就了四川人的性格:外表温文尔雅;做起事来,却用火辣的意志恪守原则,容不得一丝马虎。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向东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向东就是这类性格的人物。从事政府采购工作5年,也与四川省政府采购事业共同成长了5年。请他介绍5年来的宝贵经验,他却说5年中有不少的“教训”。反复思索这些“教训”,如同咀嚼麻辣的味道。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麻辣”让人与环境和谐共存,“教训”则让充满阳光的事业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靠拢。

  就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前一天,向东在四川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汇报工作时,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咀嚼”的问题: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谁来监督审核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审核评委工作亟需规范

  评标环节是决定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招标过程的公正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的工作质量。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当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监督和审核评标工作,如何评价评标专家的打分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制度“真空”就很容易成为一些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合伙经营的“自留地”。

  据了解,在有些采购项目的评标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个别评委打分不合理或有明显倾向的现象。然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环境下,对于评标现场的监督只能停留在对评标程序监督的层面,即保持评标现场不乱。监督人员不能、也不可能干涉评标专家打分的倾向性。

  在评标环节,没有一个固定的监管组织和合法的监管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于政府采购操作机构来说,工作压力非常大。政府采购中心的天职就是恪守规范,其工作程序必须有章可循。所以,谁来为评委“打分”,谁来监督和审核评委的工作亟需制度规范。

  “政府采购中心是一个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组织集中采购,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可是,对于法律中没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却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我们只能不断地向监管部门请示、报告。”向东说。

  在具体工作中,向来坚守原则的向东不允许自己和他的团队在任何时候做出偏离规则的决定。为了让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他一边向监管部门请示制度,一边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空间内探索监督评标环节的有效方案:在评标委员会开始进入评标工作之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组织者,向评委宣布必要的评标办法和纪律;同时,邀请公正部门和财政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寄望“标准化评标”

  如果说,规范的工作程序有利于操作者遵循原则、把握方向,那么细致入微的工作方法则更能让操作者收获事半功倍的效果。

  除了在程序上把关,要求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之外,向东还带领他的工作团队从细节入手,一起探索如何完善评标工作,力求通过细节把关来杜绝不合理的倾向。

  “前几年,我们也采用过匿名投标的方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正、副两本投标文件,其中的副本就是专门提供给评标过程的,只看到所投货物的型号、技术参数,不知道具体的供应商是谁。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这套方法仅仅对于产品代理商投标的审核有些效果,一旦有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本身就能证明投标人的身份,匿名评标就不再奏效了。”向东对工作力求规范的执著,不允许他停留在不变的俗套之中。

  标准化评标是他们目前正在研究和探索的课题。“我们打算开发一套评标软件,在这套系统中,评标专家不需要打分,只要作认定。也就是说,系统已经将所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参数及其分值进行标准化分配,评委只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审核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与之一致、满足要求,是否作了实质性响应,认定‘是’或者‘否’就行,没必要给出分数。”按照向东的设想,这套标准化评标办法不仅能大大提高评标效率,而且更是限制自由裁量权和公正的体现。

  注重程序、恪守规范,在5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已经成为向东和他的同事们不变的习惯,不断探索更有效的工作方法,以细节制胜,也恰恰体现了四川人固有的风格。

  不论是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请示,还是对标准化评标寄予的厚望,都已承载了向东对政府采购事业的执著与追求,正如他自己对事业的理解———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他认为,评标过程的规范远远比评标结果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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