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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刘国宏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06-06-07 14:12: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 刘国宏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里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比较少,比如说,规定了用公开招标方式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应包括的内容,却没有提到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也要发布公告,这种缺失就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出现商业贿赂。政府采购信息必须最大限度地公开化,公开了才能透明,才能称之为“阳光作业”。所以我认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必须扩大,公开的力度必须加强,这也是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一个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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