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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历程 7次全省第一——访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局长周备锋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6-07-31 12:29: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999年,河南省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1500万元,2000年1.7亿元,2001年2.5亿元,2002年3.6亿元,2003年5.5亿元,2004年8.5亿元,2005年12.8亿元,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3%,其中市本级为31.3%……连续7年夺得河南省省辖市政府采购规模总量桂冠。焦作市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上有什么绝招呢?焦作市财政局局长周备锋言简意赅地概括:“得益于财政部门矢志不移地追求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目录制定 切合实际

  “结合我市财力和财政部门的管理能力,科学合理制订政府采购目录,这对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很有帮助。”周备锋说。



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局长 周备锋

  从1999年到2005年,为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焦作市财政局采取“先入笼子后规范”的工作思路,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制定的比较低,一直定为5000元,目的是让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行为成为一种习惯。但是随着采购项目的增多、工程类纳入政府采购,考虑到采购效率,采购成本等因素,2006年起,焦作市把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万元。“在适当的时候,该放的时候放,该收的时候收,放开零星的小项目采购,加大工程政府采购的力度,更好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周备锋强调。

预算管理 形成互动

  从1999年开始,焦作市在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委派、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进行改革。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审核、同步汇总、同步批复、同步执行,凡部门预算中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到预算单位执行。
 
  周备锋介绍,焦作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得很实很细,甚至具体到某个单位采购几辆汽车,几台打印机,电脑,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国库支付中心不支付款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融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彼此之间形成互动,在资金管理上遏制了擅自采购行为的发生,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更顺畅,为保证政府采购规模提供了有力保障。

部门关系 主动协调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从来不去单打独斗,而是根据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与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对特殊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共同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良好格局,这种焦作特色使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得以迅速扩大。”周备锋说。
 
  以工程采购为例,焦作市财政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以建设部门的管理为主,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等部门参与,在执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同时,也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编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报采购办,采购方式经采购办审批,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评审专家在采购办和其他监督部门共同监管下抽取,开标评标现场财政部门派人与相关监督部门共同到现场监督,采购结果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告,合同在财政部门备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牵头,建设行政部门和纪检等部门参与共同监管。

挖掘县区 强化督导

  焦作市下辖2个县级市、4个县、4个城区、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2004、2005年县级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分别达到54%、44%,可谓是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的半壁江山。

  周备锋介绍,从2000年开始,焦作市财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强化督导,实行目标管理,每年根据各县市区的财政支出规模,向各县市区下达政府采购规模指导性任务,把能否完成该指导性任务,作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对采购规模较大,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采购规模较小、任务完成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使各县市区之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对扩大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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