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专才:坚持几个原则不动摇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6-07-31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专才
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以《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高效、快捷,节约财政资金,提供优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监督管理应当覆盖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的实施、合同订立、资金拨付和验收等全过程;财政管理部门监督但不参与,管理而不干涉,惩治商业贿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采购代理机构要坚持采购业务执行与采购合同审核相分离,招标组织与评审专家管理相分离,采购合同签订与采购支付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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