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操作 规范比翼飞——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专才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6-08-11 13: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南省南阳市政府采购规模在逐年扩大的同时,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尤其一直很强调制度建设,注重用制度规范工作。最近南阳市将要出台25个细化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标志着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专才 霍晓磊/摄影
监管: 把握方向
正是因为认识到制度建设之于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南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在深思熟虑之后,结合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备出台《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内容囊括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方面。
比如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人委托;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制作;招标文件的发出;投标;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评委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利害关系回避制度;投诉的处理;合同的签订;付款;验收;行政复议;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既从全局上把握了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大方向,也对许多操作细节进行了规范。
就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来说,规定了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标准、编报时间等;就评委来说,不仅严格评委的组成,而且对专家何时需要回避做了规定,且提到了专家库建立和管理的模式,“诸多规定使《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得到具体化,把《政府采购法》原则落实到了实处。”孙专才说。
操作:力求规范
孙专才介绍:“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努力不无关联。而且,市政府采购中心非常注重规范。”
据悉,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不仅设立了采购部、监督部和综合部三个部门,几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形成内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且还规定了市采购中心“廉洁自律十不准”。
几年来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从信息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自查等环节来规范,对采购中心工作的规范开展很有帮助。孙专才对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内部制度建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制度均是在原来基础上,从不同方面对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办事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勤政廉洁、行为举止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和要求,初步形成了符合采购中心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监管和操作齐规范,双方互相配合、互相协作才能共赢。”孙专才强调监管和操作应该在各自规范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南阳市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相信这种工作思路将会为南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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