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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武涛谈政府采购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7-06-05 13:31: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政府采购工作要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在探索中前行,绝不能急于求成,揠苗助长。”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武涛谈起政府采购,一直微笑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眼神中透着自信和坚定。他说,虽然山西省的采购规模还不大,去年只有44亿元,在全国的排名并不靠前;虽然各项工作还不够规范,一些环节还存在问题,但是,“我们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拦路虎’,我们要各个击破,绝不能出现一条漏网之鱼。”  

  武涛顿了顿,调整了一下坐姿,和记者谈起了山西省政府采购领域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预算执行急需到位

  目前,虽然我国在预算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完备,但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比如,预算编制“粗放型”,采购人编制预算过于模糊等,这些问题在许多地方的政府采购中都存在,武涛说:“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否则预算将无法真正起到对政府采购的约束作用,使预算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武涛

  据了解,目前,预算不到位的情况在各地主要表现为,采购资金不能完全按预算目标、方向、额度使用,被占用、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超预算采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些现象不但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形象,而且也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对于专项资金的采购项目,影响更为恶劣。 

  预算不到位的根源是什么呢?武涛总结了两点:首先,采购人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的认识“贬值”,有些采购人认为,采购预算只是形式而已,采购资金已经到手,使用形式、使用时间、使用数量都是自己说了算;其次,采购监管部门对于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于资金的流向、使用效率做不到心中有数,对采购人不能形成有力的监管
 
  因此,“采购人必须提高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视程度,做到严格按预算执行开展采购活动,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超预算不采购,全面完成当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同时,采购监管部门也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武涛如是说。 

工程采购急需扩容

  对于政府采购规模不大这个问题,武涛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比较小,“为了进一步挖掘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潜力,达到扩大采购规模的目的,我省准备进一步扩大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不过,将工程采购纳入可不那么容易,武涛补充道,“扩大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我们财政部门自己可以解决的,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协调、衔接。比如,现在工程类招投标一直属于建筑部门的管辖范围,如果将工程采购纳入监管范围,管辖权问题如何解决,这是目前困扰两个部门的一个焦点问题。”

  各地的工程类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的比率一直不大,武涛认为,还有一个原因是,采购中心究竟能不能代理工程类招投标项目这个问题没有定论。建筑部门认为,采购中心代理工程类招投标,必须有建筑部门颁发的开展工程类招投标的资格证书,而财政部门认为,既然《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服务、工程三项内容,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的操作部门自然有权力开展工程类招投标活动,不需要建筑部门的许可。
 
  此外,《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衔接问题是当今困扰各地政府采购部门的一大难题,山西也不例外,如何将两部法律在规范工程类政府采购活动方面结合起来,也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武涛认真地说:“我们还需要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协调、协商,找出一个折衷的办法加以解决。如果顺利的话,我们今年将出台一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之后的规范运行工作。”

沟通急待改善

  武涛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各个地市采购办的工作人员还比较紧缺,有的地方是国库处的一些同志在兼顾政府采购工作,因此他们的工作非常繁忙,相互沟通的时间和机会不多。”武涛认为,必须加强各个地市采购部门与省级采购部门的沟通。

  对于及时沟通的作用,武涛解释道,首先,加强沟通,可以让省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清楚地了解各地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如果问题具有普遍性,我们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其次,加强交流也有利于地市之间经验的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的目的。
 
  “对于以上这三方面的问题,都是我们在探索中发现、在前进中总结出来的,并将在探索中解决……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就是这样在曲折中快速前进,在循环中稳步上升的。”武涛微笑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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