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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王淑美:一年一个重点 一步一个脚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1-16 15:25: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王淑美

  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组成部分,以200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为标志。几年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一年一个重点,基础建设年、规范管理年、巩固提高年,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从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本级的政府采购
操作规程到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到廉政建设等制度,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截止2007年12月,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95%都制定了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专项管理制度,初步确立了一个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框架。

  初步建立符合系统特点的管理机制 国税系统结合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特点,首先提出了“三位一体”集体研究、集体审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立了“总局、省级”两层工作架构的系统集中管理体制,既可以实现系统通用货物和服务的集中管理、集中采购,体现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又可以考虑地域差别、预算单位多、战线长的垂直管理特点,充分调动总局和省级国税局的两个积极性;在全系统坚持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重采购环节制约、重部门内部分工明确,突出职责制约的“集中采购部门牵头,政府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内部工作决策和运行机制;坚持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实行“四个相分离”的工作程序。

范围规模稳步扩大

  几年来,国税系统先后成功实施了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各类应用软件开发、存储硬件设备的采购,以及税务检查证、税务登记证印制等重大采购项目,不少省市国税局对公务用车、期刊印刷、物业管理、干部保健定点医院等实施了政府采购管理。从2003~2006年,四年间,国税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预算241亿元,节约资金22.6亿元,资金年平均节约率9.36%。

电子化开始有益探索

  按照“一个依托,三个覆盖”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思路,即努力创建以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化立体平台为依托,以覆盖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覆盖国税系统所有集中采购项目,覆盖各级国税部门政府采购工作“三个覆盖”为内容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
(周黎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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