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作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4-14 15:07: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荣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全国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应该看到,从党和政府的要求来看,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还有待强化;从公众的反应来看,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从各部门的意见来看,存在的采购价格问题、效率和质量等问题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原因,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是要从规范化管理做起。

  一、充分认识规范采购的重要意义。规范有利于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没有规范或者不能始终坚持规范,政府采购事业就失去了健康发展的根基;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只有采购透明了,竞争充分了,才能有效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和优化竞争秩序;规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如果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乏规范,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将会给腐败留下可乘之机;规范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就是要购买性价比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产品,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二、正确处理好规范采购的几个问题。首先是规范和规模的关系,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对规范的要求越高;其次是规范和服务的关系,政府采购要从国家大局出发,适当兼顾采购人合理需求,尽可能为采购人提供良好服务;第三是规范和效率的关系,在改革的起步阶段,宁可牺牲一些效率,也要把规范工作做扎实;第四是规范和效果的关系,只有始终坚持规范,影响采购效果的不利因素才会减少,政府采购优势也会进一步体现。

  三、恪尽职守,持之以恒,把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合作采购,以科技促采购、以监督保采购,着眼于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扎扎实实地把规范抓好,抓出成效,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和任务。

  规范化管理是关系政府采购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我们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将规范采购活动与服从国家大局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结合起来,使政府采购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