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效 构建阳光采购平台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08-04-16 13:50: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03年3月28日挂牌,至今为止,已经运行了五个年头。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介绍,五年来,中心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像,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围绕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采购服务,为供应商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规模攀升 节资明显
“我们的采购规模从最初的全年不到2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近10亿元。截止到2007年底,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已累计承担完成各类采购任务29.53亿元,实际签订采购合同26.03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采购资金3.5亿元,平均节资率达到11.85%,高于全区10.14%的平均水平。”刘恒斌介绍。
尤其是一些大型采购项目,节资效果十分显著。刘恒斌举例介绍,如覆盖全区6006所中小学的“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采购总预算2.24亿元,中心连续四年承担了该项目的采购任务,累计节约3684.44万元,节资率为16.46%。另外中心还在2005年和2007年两次受卫生厅委托采购大批医疗设备。2005年的采购预算为6400万元,节资1400万元,节资率21.8%;2007年的采购预算为4600万元,节资1017万元,节资率22.1%。
细化操作规程 规范内部管理
在运行体制上,中心也做了很多积极创新的探索,刘恒斌介绍,中心将原来以采购类目划分处室,改为按采购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来设置机构,有效克服了一个采购项目全程由一个处室或一个项目负责人单独办理的弊端。
在管理手段上,通过细化采购业务流程,全面实行ISO900-2000质量体系管理,使采购业务流程从主任到分管主任,从处长到工作人员形成了大家层层把关,互相监督制约的内控管理体制。
为了及时了解采购人对中心工作的反馈意见,从2007年开始,每个采购项目完成后,中心都要向采购人发放《反馈意见调查表》,统计结果显示,满意率为98%。2007年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财政厅在下达采购任务时已指定唯一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占总采购规模三分之一的情况下,中心的平均节资率仍然超过10%。
用创新提高采购效益。
公务用车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承担频次最多的采购业务。由于这类项目单次采购金额小,时间要求紧,而且大都指定了品牌,“一单一采”不仅效率低,而且很难形成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虚高现象比较突出。
经过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中心从2007年开始对公务用车全面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对单次采购20万元以内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采取了网上二次报价采购,实现了充分竞争,极大地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中心还积极探索和推进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加油、会议和印刷定点政府采购,对规范和控制这方面的行政开支发挥了一定作用。据刘恒斌介绍,自治区车辆实行保险定点采购以后,不仅堵住了“吃回扣”的口子,而且使参保车辆的保费开支平均减少30%以上。
信息公开 操作透明
刘恒斌认为,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最基本的特点,所以中心也始终把采购信息的公开和操作过程的透明作为重点来抓。所有的采购信息、评标结果和采购文件全部上网,投标人可以直接在网上阅读或下载;中心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邀请他们参与开评标活动并进行现场监督;在开、评标室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况记载开标、评标的全过程;应用计算机评标系统对专家打分进行汇总和统计。
这些措施和手段使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都能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运行,赢得了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认可。刘恒斌介绍,“很多采购单位主动与我们联系,希望委托采购中心为他们代理采购业务,仅2007年中心承担的自行委托业务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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