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平:公务住宿定点出彩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08-06-19 17:54: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谈论起丽水市近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刘小平首先想到的是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赴杭公务住宿定点采购项目。自丽水市财政局从2005年10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赴杭公务住宿定点采购以来,至今,丽水市已组织完成两轮赴杭公务住宿定点采购,分别确定了杭州市29家宾馆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住宿定点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丽水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小平
针对别的省市组织公务住宿定点采购项目时出现过的宾馆参与积极性不高、定点后宾馆分布不均等问题,丽水市财政局认为,充分调研、精心组织是推进该定点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和不断深入的前提。
为此,项目开展前期,财政局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在杭宾馆情况,采购单位住宿需求、开支、管理等情况作了细致摸底,拟定了初步方案。由于前期方案实施到位、信息发布充分,两轮赴杭公务住宿采购项目共吸引了杭州97家次宾馆报名参与。
为方便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丽水大胆创新,在报名上采取了与以往定点采购项目不同的做法,供应商可以在丽水市采购中心集体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在杭州当地报名点报名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这也是为何共有97家次宾馆积极参与的重要原因。
除此以外,该项目还充分考虑了宾馆地域、价格、服务和公务人员住宿实际需求等因素,并按区域划分中标候选宾馆数量。同时,每个区都有各种档次宾馆可供选择,宾馆类型涵盖一到四星级,价格包含了较高、中、一般、低四个档次,基本满足了各层次出差公务人员住宿的要求。
完善制度 严格管理
为确保全市公务住宿定点采购管理的顺利实施,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丽水市公务人员赴杭公务住宿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和丽水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和采购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应拒绝报销;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公务人员出差定点入住统一管理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刘小平透露,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丽水市财政局还结合实际规定,市直单位人员赴杭公务住宿,如其结算价格不高于定点宾馆标准房的最低优惠价,财务部门也可予以报销,遇特殊情况需入住非定点宾馆的,报销时应附情况说明,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省级部门召开的会议及培训统一安排的宾馆,住宿自理的,凭书面会议通知予以报销……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驻杭公务住宿管理的制度。
据初步估算,自赴杭公务住宿定点采购项目实施后,定点宾馆的协议价格平均优惠幅度达50%以上,单单这一项就为丽水全市节约财政资金约4000万元。
刘小平认为,公务住宿定点采购规范了支出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丽水市今后推动服务类项目协议工作有着积极的借鉴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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