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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政策设计与实施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06-18 13:30:53 来源:本站原创

  政府绿色采购调节的范围必须是完整的政府采购大概念。而不是现在有些人讲的很小的概念。这个大概念应该包括政府以公共财政资金进行购买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

  
  政府绿色采购可选择的政策措施可以有很多种方式。首先,政府采购可以推出强制的或者非强制的优先采购清单。把节能产品都检验、认证、列举出来,政府采购时必须采购的就是强制的;第二类是禁止采购清单,就是说有些产品政府就不能采购。
  
  据了解,美国去年已经通过了有关条例,政府的公务员一律不允许喝包装饮料,因为这些包装消耗能源、消耗原材料。他同时建议,我国政府应该规定不允许采购木制地板,因为木制地板获得了地板的功能,却因过度砍伐而失去了生态功能。而有些国家政府公务员用纸只能是二次用纸,不允许采购第一次用纸。如果有可能,希望我国也能够尽快考虑这个问题;第三类是必要功能法,就是要去掉不必要功能,实现绿色目标。
  
  例如公务用车,欧洲有的国家限制公务用车必须在1.4L以下,如果超过了这个就不节能、不环保;还有优惠采购法、绿色标准法、绿色资格法、绿色成本法、最低权值法。比如绿色标准法当中,采取标准控制,空调是什么标准,汽车是什么标准,只要达到这个标准政府就可以采购,而不一定在清单内。绿色成本法非常重要,一些产品的绿色代价非常大就不能采购,这就是禁止采购清单。最低权值法,可以把环保因素纳入评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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