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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刘革新:药品纳入政府采购肯定是发展方向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9-04-03 16:11: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1月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此举是为了减少药品配送的中间环节,降低药物成本,使人民群众购买到质量高、价格低的药品。提到集约化的药品供应和有效的集中采购模式,就不能不想起政府采购制度。至此,人们又在新医改的后面增添了一个问号--除了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接受财政补助的药品采购之外,医改后的所有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是否都能够被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呢?就此问题,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刘革新。他认为,把药品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肯定是发展方向,而从目前来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理顺管理体制首当其冲。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 刘革新

  不能无原则追求低价
  
  刘革新长期关注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他认为,药品的集中采购我国已经试行多年,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但是以政府为主导、由第三方中立机构操作、以公开招标方式为手段进行药品买卖行为,与政府采购有几分神似。刘革新称,集约化的方式,这也算是一种。但是各地实施的效果不尽相同。好的地方取得了预想的效果,差一些的地方则变成了盲目追求药品的低价。
  
  “一想到集中采购,不管是政府集中采购抑或目前已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人们都会首先联想到要以此方式来挤压价格。这种思想,也左右了政策制订者和实际操作者。”刘革新说,“一味地追求价格低廉会压抑企业的创新能力,造成恶性的价格竞争。当企业都无法赢利或者根本亏损,就会出现两种情况:有道德的商人退出,无良的商人造假。”
  
  刘革新认为,不同的企业生产出同样达标的药品所付出的成本并不相同。有的企业还肩负着就业、税收、科技研发的重任;有些企业只要集中精力生产就可以了,成本自然少了许多。“任何一种集约化采购模式都能够为控制价格做贡献,但我个人觉得不能盲目追求低价。从这一点来看,政府采购‘以采购最适合’为宗旨,符合药品采购追求的目标。”他介绍到。
  
  选择部分地区试点有必要
  
  由于财政资金本身的特殊性,国家对于财政支出的管理是一种相对严格、有效的管理,这就是政府采购制度之所以先进的根基。而药品的采购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刘革新认为二者之间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虽没有顺理成章的隶属关系,却“打断骨头连着筋”。
  
  据刘革新了解,目前在卫生部门已有一些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公益性药品完全地被纳入了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效果很好。“比如一些地区性传染病药品的采购、戒毒药品的采购等。这些药品往往都是免费发放给需要的人群,资金来源单纯、清朗,采购与发放的脉络清晰。”刘革新说。
  
  但是,老百姓使用的药品是他们自己掏腰包购买,在采购资金上就没有国库集中支付那样简单明了。而且在药厂和用药者之间还有医院这个不能被忽视的重要主体。因此,普通药品采购的复杂性远远超过了完全财政补贴的药品采购。刘革新补充:“况且,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评标十分专业,不能与普通货物采购同日而语。我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财政部门还不具备组织这种招投标的条件。”
  
  刘革新说:“把药品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肯定是发展方向,首先搭建一个基本制度框架,然后进行正常的决策程序,选择部分地区试点。这些都要一步一步走,一个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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