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胡幼桃:政府采购规范财政支出效果突出

作者:刘燕   发布于:2010-03-11 09:56: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其他项目不敢说,在江西,凡是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存在腐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胡幼桃说。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胡幼桃

  当《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向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提及政府采购时,胡幼桃表示,作为拉动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政府采购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上,则是有效预防腐败,节约大量财政资金。
  
  腐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胡幼桃看来,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反腐倡廉的制度。“其他项目不敢说,在江西,凡是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存在腐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胡幼桃说。
  
  促进廉政建设是实施《政府采购法》的五大目的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江西省催生出一系列保障性政策与措施。比如分别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出台管理办法,建立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三方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等。
  
  胡幼桃表示,所有这些政策措施都是为实现政府采购目的服务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对财政支出管理的规范作用还在进一步加大。
  
  大量节约财政资金
  
  前不久,江西省拟对全省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由此拉开了江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序幕。胡幼桃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后,419所乡镇卫生院的药物采购可以实现规模效应,不仅可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也能节约不少资金。目前,为应对药物采购工作,江西省专门成立了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江西省卫生厅牵头成立了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胡幼桃分析,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得益于规模效应与公平竞争原则。通过集中组织招标,可以让厂家做到薄利多销,而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更激起了厂家之间竞争的火花。“通过竞争,让一些物美价廉、符合需求的产品能够被政府所采用,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对于政府采购这些年来的发展,胡幼桃评价:《政府采购法》实施的7年,是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7年,是政府采购实践开拓创新的7年,经过7年的探索,政府采购制度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假以时日,必定能够解决。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政采频道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