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赵兴玉
部门集中采购是我国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地位、职能。从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实践情况看,部门集中采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组织方式,尤其适合于具有特殊业务需求、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部门集中采购有助于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府采购法》在部门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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