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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刚:政采和招投标各有长短

作者:黎娴/整理   发布于:2010-06-12 16:41: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在“2010年全国招投标领域年度聚焦会”的讲话

  本人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本次全国招投标领域年度聚焦活动,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借此机会受会议的委托以政府采购市场为主题向大家概要的介绍一下政府采购制度方面的一些情况。

  第一,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据统计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突破7000亿元。相比较来说,欧美国家政府采购等同于公共采购,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定义比较狭义,这7000亿元仅仅指财政性支出而形成的采购。

  那么政府采购规模从广义上将反映了以下三个方面:其一7000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其二是基本建设方面的政府采购,基础设施是我国重点建设的领域,也是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表现在交通、通讯,公共工程方面,另外我国通过政府贷款和国外金融机构的贷款取得的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计包括电站、大型化工项目铁路港口机场地铁等等,这实际也上属于政府采购市场的范围;其三政府采购用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采购。改革开放以来招标一直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之一在各行各业推广。九十年代至今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利用竞争和透明的办法开创政府采购的新机制。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地位跟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的范围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这里面有一组数据,1998年我国的政府采购总量是31亿元,1999年是130亿元,2000年是328亿元,其他年份不一一罗列,2008年是5990亿元,2009年是7000亿元。对于政府采购市场的结构分析,首先以数据为证。以2008年公开披露的数字为准,这个数据是披露的最充分、最具体的一个年份,众所周知2009年只有一个大概的7000亿没有更具体的数字。2008年全国的采购规模是5990亿元,比07年增加1330亿元,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份额分别是货物类2559亿元占42.7%,服务类453亿元占7.6%,工程类2978.4亿元占49.7%。应该看到工程类采购的工程额度仍然占到政府采购的半壁江山,这里存在是否有一个统计口径以及统计是否重复的问题,另外,一般情况下一些政府采购所从事的工程招标投标是不需要拿开工证的,当然从各级政府采购中心而言也承担了一些并介入建筑市场。

  第二采购方式的选择日渐规范。其一公开招标比重不断提高,集中采购实施成效显著。2008年公开招标的比重大约是71.6%,规模是4289亿元,说明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在逐年提高;其二方面是集中采购的主导地位得到了继续保持,2008年集中采购的采购规模是4050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份额是67.6%。另外的大概三分之一是各个单位实行的分散采购或者是部门集中采购;其三民生项目的比例比较大,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日益显现,很多地区将免费教材,中小学的危房改造,财政补贴农民购置机具等等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项目也实行政府采购,同时积极推动优先采购环境标志性产品,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这里还有一组数据,就是目前财政部跟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对专家进行集中管理统一使用,2008年全国专家库数量为1426个,专家人数达到18万人,通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项目共计42万人次,增加幅度还是比较大的。2008年全国信息公告数量为349000条其中采购需求信息公告数量为18万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为16万条。

  总体来讲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是好的,同时也该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日益深化与相关运行机制配套措施还不到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首先,两法还要进一步衔接,其二是各地采购制度不尽相同,专家库和供应商库不能共享信息不畅通,采购信息还公开的不够充分、采购结果也不能共享、导致部分采购效率低下。其三虽然政府采购对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成效但是还有很多空间没有发挥出来。

  第三,建筑工程方面的一些数据情况,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标率从2000年的63%提高到目前的95%,应该讲这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据建设部披露的有关信息,2008年参加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计4961个,2008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合计29万人,统计结果还显示08年参与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当中甲级机构1047个,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是37508亿元,其中,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标金额是22532亿元,占60%。通过以上数据进一步说明,政府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渠道,也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特色。特色之一,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通用产品应当施行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一些规则不一样,各具特色。第二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通过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确定,一般是一到两年颁布一次;第三是各级政府采购中心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市场化机制有明显不同,政府采购三分之二的份额由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操办,这是政府设立的。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服务对象就是国务院各部委,京内京外单位。具体职能是第一制定集中采购的规程,第二组织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第三培训业务人员,每年要培训将近2000人次,食宿全免,交通费用自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非盈利的事业法人,财政部全额拨款,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国库司指导,2009年中心完成采购规模是147亿元。中心的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方式大概有四种,第一就是单体项目的委托;第二种就是通过网上竞价的形式,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通过网上竞价;第三种是协议供货;第四种是定点采购。再介绍一下采购中心推进电子化的进程,中心的电子化工作起步于2003年。2004年年初中心开通了中央政府采购网,在网上可以签电子合同,这种电子合同不需要CA认证的,是一种半自动化的,合同条款在网上,甲乙双方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很快05年实现网上竞价,05年网上竞价生成了7000多分合同,金额大约8.2亿元节约率大约10%左右;通过电子化,中心还实现了网上委托,电子招标辅助系统已经两年前就开发出来,大概运作了10个项目,一直在改在更新修改。应该讲不是全自动的,好多还需要手动作业,可以说电子化水平超过60%。

  关于电子化采购,提出几点意见。第一是整体规划、更新观念。我国电子化具有六、七年时间的历史,回头看觉得是缺乏整体规划,是一个模块一个需求开发出来的,这么做回头想也是比较务实的,开始拿出方案可能搞不出来,到现在如果还要开发电子化采购平台,跟六、七年前不能同日而语,可能就需要通盘的考虑。更新观念是指开发的东西在内部能不能接受,这就需要一把手的决断力,一把手不坚决的支持,再好的东西也推行不起来。第二是标准统一、夯实基础。电子化是离不开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指导,否则靠单独突破是很难实现的。第三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电子话采购的发展既需要有统一规划,还需要有重点突破。第四个是平台共享、减少投入。所谓平台共享,就是针对重复建设而言。这里涉及到如何平台共享减少投入的问题,这就需要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协会等都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比如想建立一个好用的、权威的、大家公认的第三方平台,把有共性的地方统一建设来实现各地方资源的共享。

  对于信息化,我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公共采购市场的概念需要业内人士的共同思考,我认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应该相当于公共采购的概念,这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表现。要做好概念的定义,我们不打破现有的体制,做好统计指标体系跟报表的设计,做到能够全面反映出公共支出领域的一个基本概况。那么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统计部门责无旁贷。这也需要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方面的人士加强沟通交流。

  第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都各有长短,特点鲜明。政府采购具有质疑投诉机制、落实政策功能方面有一些列的规则办法、方式多样、单一来源、监管统一等等。当然,招标投标程序比较严谨、经验比较丰富、透明度比较高等等。另外,目前各省市中只有山东省的政府采购中心有政府采购的有形市场外,政府采购市场还很少有有形市场的产生和运作,这是值得研究和学习的。

  第三,对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运作,原来都是直接招标,现在也变成一种行政的职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每个项目都要亲力亲为,这都需要互相借鉴的 。

  第四,还有就是关于市场化运作。从十年的运作来分析,官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之间到底有哪些利弊有哪些优劣是需要业内人士共同反思的。

  以上观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是一家,前提都是为了国家利益,让我们团结一致加强沟通交流、互相学习,为公共支出领域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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