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两会热点话题|三方面简化流程确保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急事急办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20-05-27 18:23: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简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是近年落实高校采购“放管服”的重要举措。贵州在简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晏婉萍
晏婉萍介绍,为进一步激发全省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采购自主权,解决按一般政府采购程序导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周期过长、效率较低,难以满足科研使用需求等问题,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从三方面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一是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权利,采购单位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之外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二是进口设备由审批制管理改成备案制管理。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30万元以上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时,无需进行采购需求公示和专家论证公示,也不用再报主管预算部门和省财政厅审批,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中注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论证后,直接报贵州省财政厅备案即可,同一预算年度备案过的再次备案采购时,无需再进行专家论证。
三是优化采购审批流程。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可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向省财政厅直接提交变更申请,不用再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单位在申请报告中注明“科研仪器设备”,贵州省财政厅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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