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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两会]张岩松:做好“放”抓好“管”做优“服”

作者:柏玲 徐胜楠 发布于:2019-03-12 08:34: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如何让“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这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探寻的问题。云南省还专门出台了《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那么,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是如何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呢?带着这个问题,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摄影/柏玲)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很多部门都在政府采购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据了解,云南省财政厅,为了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互联网+政府采购上大做文章,请问云南省财政厅目前的电子化采购监管工作推进到什么样的阶段?
 
  张岩松: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重要部署,2018年,我厅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管理流程、升级改造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了省级政府采购备案、审批等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
 
  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注册实现“一网办”。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实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一网注册、一网登录。
 
  审批核准事项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从2018年11月1日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事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审批、核准条件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一次办结。
 
  备案事项实现了“不见面、网上办”。从2018年11月1日起,除已经实行的省级预算单位网上办理计划备案、专家抽取、信息公开等事项以外,进一步实行网上合同备案,全面实现了政府采购备案事项的网上办理,充分体现和进一步夯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
 
  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也实现了信息化。我厅一方面借助信息化手段,将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法定要求设计进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流程中,实现对省级政府采购备案事项的事前监管。另一方面,我厅依托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监督预警机制,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高效履行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在政府采购中最大限度地“放”和做优“服”的同时,云南省财政厅又是如何抓好“管”的?
 
  张岩松:在政府采购监管中,我们在不断研究,把能放的都“放”出去了,同时,也在着力做优“服”。当然,这需要我们必须做好“管”。“放”不是“放”手不管,是要更好地做好“管”和“服”。
 
  为了做好“管”,我厅对省级单位采购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进行常规检查,重点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评审专家使用、采购进口产品情况以及达到进场交易数额标准采购项目的进场交易情况”。目前,共对发现问题的77个合同,发出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说明书、监督检查告知书。
 
  对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8年7月至11月组织全省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代理机构82家,检查项目数量为383个,检查出违法违规问题涉及的项目数量337个。检查采取统筹全省的工作安排,加强对州(市)级、县级检查工作的指导,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等办法,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检查过程中,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督促采购单位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8年以来,我厅进一步改进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开、展示查询、即时推送等功能,指导、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所有采购信息均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予以发布。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共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4747条;发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审核前公示 1893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1233条;采购结果公告 21037条;采购合同公告23228条;政府采购监管处理、处罚信息公告287条。对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登记信息等也及时进行了公开。
 
  另外,我们还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采购活中的违法行为。2018年,共处理和发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2件,举报和情况反映31件,网上在线解答14件。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如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张岩松:我厅将继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为实现采购主体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而努力。具体来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积极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大力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抓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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