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
聚焦两会热点话题之公车改革(浙江)
作者:徐倩 董莹 发布于:2019-03-08 09:15: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徐宇宁(摄影/徐倩)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到,浙江省一直非常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去年年底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请厅长介绍一下,财政部门作为其中的具体负责部门,为此都做了哪些工作?
徐宇宁:去年,我厅积极研究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措施,做好浙江省公务用车管理体制调整准备工作,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拟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并提交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实行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制订部分系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在符合车改规定前提下缓解车改后基层部门用车困难,并组织有条件的系统实行全省集中采购。
2018年省法院系统集中采购91辆特种执行车,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采购4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好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省车改办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并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对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车的购置更新比率,加强对各地车辆购置的检查监督力度,严禁超标配置汽车,真正体现放得下、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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