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两会]石建辉:政采简政放权落脚点在于“优化”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9-03-13 08:32: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在健全制度方面下细功夫、在加强监管方面下硬功夫、在推进改革方面下实功夫,取得了新的阶段成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湖南省财政厅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摄影/柏玲)
做“细”制度创新
石建辉介绍,湖南省在完善规章制度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进行细化,以方便当事人在执行制度时有章可循。例如,制定《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对采购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选择、申报以及财政部门的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制定《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专家不专业、评审不规范、权责不对等、管理不统一等问题。“通过细化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可以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的行为。”石建辉说。
做“实”简政放权
“‘放管服’改革的实质是要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和社会创造力释放。”石建辉表示,简政放权既要减量,也要简化,落脚点在于优化。就政府采购而言,要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取消代理机构审批、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取消歧视性条款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目前,湖南省省级财政仅保留非标方式的审批和进口产品的核准,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教学研究的进口产品采购实行备案制。同时,进一步优化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人提供高效服务。对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等审批审核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优化、简化申报。
做“硬”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督,必须坚持立规则建标准等刚性制度于前,施严密的常态化监管于中,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于后,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法治化水平。”石建辉介绍,2018年,湖南省财政厅组织省市州县监管部门,开展了对代理机构的全省联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了延伸检查;对违规限制供应商市场准入、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的行为主体进行了约谈警示。采用信用评价制度,引入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处处受限。政府采购监管长上牙齿,强烈地震慑了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采购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核查政府采购活动参与主体的投诉举报。
做“优”服务效能
“不断升级和完善省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省直单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项目采购全过程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我们把简政放权和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逐步融入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了系统查询和分析功能。通过信息化建设,夯实了政府采购管理基础,提高了监管效能。”石建辉介绍,与此同时,湖南省财政厅还重视做好社会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做好评审专家的审核登记。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利用视频会议系统,以会代训等形式,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全省“两院”管理体制改革,省本级增加278个预算单位的新情况,采购处全程参与涉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衔接,多次安排专人培训授课。
做“强”政策功能
石建辉介绍,在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的过程中,湖南省非常重视化解被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是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湖南省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授予对象,在推进湖南省实体经济强省战略中,化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非常重要。”湖南省财政厅紧紧抓住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信贷改革的契机,深度挖掘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潜力,制定了《湖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办法》,研发了连接财政、采购人、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系统,构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信贷资源的融资机制,实现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式创新”。目前,省级财政朝着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随需随贷的目标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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