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两会]谢忠岩:政采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提升采购效力
作者:柏玲 张萌 发布于:2019-03-11 08:34: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制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标准文本》、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8年,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动作频频,引起了业界更多的关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13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特意选址吉林长春,便于业界同行更多地交流和了解吉林省财政厅的新经验新做法。那么,2018年,吉林省财政厅在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忠岩。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忠岩(摄影/柏玲)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吉林省在推进互联网与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方面成效非常显着。请问谢厅长,吉林省财政厅具体是怎么推的?您认为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好处是什么?
谢忠岩: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各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实现政府采购数据资源全省共享。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为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衔接,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增加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功能模块。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界面增加了涉密采购标识,同时还增加了系统存储容量。另一方面着力优化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的功能设置,增加了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接口、各市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接口等功能,调整优化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子栏目,并积极推进“政采云”平台上线运行。
在我看来,政府采购电子化促进了市场要素无障碍流通,简化了小额零星采购和通用类货物及服务的采购程序,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2018年,吉林省财政厅在健全和完善制度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谢忠岩:我们在深入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同时,在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工作。首先我们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相关方落实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涉密专用信息设备采购管理规定》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准确理解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确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完善供应商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应诉机制和内控管理,制定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标准文本》,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出台,为有效处理供应商投诉、提高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以及通过信息公开倒逼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奠定了制度基础。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据了解,吉林省财政厅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也有一些新做法,请厅长介绍一下吉林省财政厅是怎么做的?
谢忠岩:在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要求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对每个采购项目提前做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在源头上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机制上系统性加强了采购人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在需求管理、合同签订与执行、履约验收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方面,吉林省财政厅采取了那些举措?
谢忠岩:在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方面,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推进:
一是提前启动政府采购程序。从2018年年初开始,省直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对预算拟安排的项目,可以提前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协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上传采购需求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及时在交易网上传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文件。
三是印发《关于加快对政府采购合同、验收项目情况进行备案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对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和已验收的采购项目,尽快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备案,验收后尽快支付采购资金,确保采购预算执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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