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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应依法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石俊亚 发布于:2003-07-02 15: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一周年之际,上海华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佩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从一个咨询专家的角度,谈了他最为关注的工程采购如何依法纳入政府采购问题。

  在谈到工程项目正式纳入《政府采购法》的情况时,王佩勋认为,工程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条件已经逐渐成熟,要理直气壮去“争取”,只有主动去争取“更高的领导”的理解和协调,才能逐步实现。把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是广大工程咨询专家的心愿,政府采购部门的人员素质较高,采购制度比较规范,完全有能力承担工程项目采购。

  王佩勋还举例说,工程采购在美国、韩国及台湾地区,都是政府采购的重点。因为其涉及的资金巨大,无论从节约财政资金、遏制腐败还是保证工程质量来讲,都影响重大。目前,上海纳入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中,上亿元的大项目还较少,主要还集中在装潢项目、学校局部改造等较小的项目。

  针对一些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能完全做到公平、公正,仍认为自己以前认识或打过交道的施工单位好的现象,王佩勋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对《政府采购法》学习认识不够,还抱着“老观念”。他强调说,今后必须加强对“采购人”的法律宣传,使这些不太协调的“音符”尽快消失。

  关于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性问题,王佩勋说,《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跨入了崭新的阶段。采购的程序、方法和监管等各方面都有法可依了。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诚信、透明,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往往会起最终的决定作用。因此,很多评标专家都深有体会:自己责任大了,一言一行一定要严于律己,决不能有丝毫的闪失。比如评标迟到这样的小事,前2年在评标时经常发生,但今年就几乎没有发生过。

  王佩勋最后提出殷切希望:“在政府采购中,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开动脑筋,专家更要当好参谋,使财政资金真正能‘四两拨千斤’,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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