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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台阶是这样跨越的--访广东省财政厅纪检组长赵军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11-26 17:30:00 来源:不详

  从2000~2002年的艰苦探索阶段,到2003年的“机构建设年”,再到2004年的“制度建设年”,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可谓一年一个台阶。政府采购规模在保持增长的基础上屡创新高。2002年和2003年采购总量连续两年名列全国各省市首位。

  广东省是如何夯实基础,实现一年一个台阶的跨越的?在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是如何切实加强的?接下来工作的重点将放在哪些方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省财政厅纪检组长赵军。

  《政府采购信息报》:广东是全国采购大省,请您谈谈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赵军: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采购范围和规模稳步推进。2003年3月,我们提出用3年时间争取使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广东政府采购范围从车辆、计算机、复印机、空调等几大件“大宗物品”逐步扩大到目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大类”。今年1~3季度完成采购规模99.4亿元,节约资金12.02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79%,采购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32.86%。预计今年全年采购规模约有160亿元,明年有望突破200亿元。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方面也不断加强。成绩的取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政府采购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会下发好几个指示来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今年9月7日,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又做出了“效率、节约、廉洁、服务”应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的重要批示。省纪委、省监察厅也给予了不断的支持配合。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率先提出“建立两个竞争和一个制约机制”,即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供应商的竞争和供应商、代理机构、采购人、管理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以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各单位的理解配合 2001年广东的政府采购工作还处于摸索和艰难的起步阶段,机构设置不到位、系统松散、制度不全、缺乏计划和宣传,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制度认识不清,对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一时难以接受。通过我们几年的实际工作以及对政府采购的宣传,让大家认识到政府采购是势在必行的。现在各单位都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来共同推动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

  自己有准确的定位 广东是经济大省,也应该是采购大省。虽然我们的采购规模在逐年增长,但是按占GDP的比例来算与一些省份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目标,大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脚踏实地地向目标靠近。

  重点突出 一年抓一个重点 经过2000~2002年的艰苦探索阶段后,我们每年都确定一个工作重点,2003年为“机构建设年”,2004年为“制度建设年”,并初步把明年确定为“规范与信息化建设年”。这样才能切实做到一年一个台阶的跨越。

  《政府采购信息报》:2003年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年”,广东是如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机构建设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的职能分工又是如何设置的?

  赵军:2002年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体制普遍存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集中采购机构没有分离,监督管理与操作职能不分的情况。《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按照厅领导的布置,全省一盘棋,把2003年定为政府采购“机构建设年”。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03年3月26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另外依托广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重新组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并于2004年2月27日挂牌成立,行使政府采购执行职能。

  在省级机构建设的推动下,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都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强化了管理职能,采购中心从财政部门正式分离出去,彻底改变了过去机构不到位、管理职能弱化、执行职能缺位的现象,明确了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使全省的机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政府采购信息报》:制度化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首要条件,广东省将今年定为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年”,广东省是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的?

  赵军:在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后,广东省政府采购紧接着大抓制度建设。为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健全规章制度、填补制度空白,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加快制定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具体化、操作性强的规章、办法。从3月份成立“制度建设小组”到现在,短短半年便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年底之前还计划出台


《广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处理办法》等5个办法。这些制度办法,为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沿着法制化轨道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省厅工作的重点在哪里?

  赵军: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有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机制还比较薄弱;政府采购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省市政府采购工作之间缺少“联动”,资源不能有效共享;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还偏小等。
  2005年将是广东省政府采购“规范与信息化建设年”,省财政厅要求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重视调查研究,加强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与检查;进一步健全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政府采购考核、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做好制度的检查落实;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纪律教育和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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