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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5-03-05 20:20: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西省如何解决协议供货采购价格虚高的问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取消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该省如何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借力第三方价格监测
 
  政府采购信息报》:新的一年,江西省将怎样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胡强:2015年,我们一方面将着力控制协议采购价格,引进第三方价格监测。对暂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用类八大类电子产品启动价格监测工作,借助第三方价格调查机构外力,控制协议采购价格。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制定范围,逐步研究制定通用类货物采购标准,着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同时,试行批量集中采购,解决零星的通用类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协议价格虚高不下、采购人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真正做到节约采购资金、实现集中监管。自2015年起,我省将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并逐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多举措并举解决政府采购价高问题。
 
  依托专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许可的大背景下,请胡厅长分享下,江西省如何加强代理机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市场?
 
  胡强:我们一直非常重视代理机构培训,通过专业培训,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减少因不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违规操作的几率。同时,强化监管,通过质疑或投诉,监督和检查等途径,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处理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我们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培训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研究制定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严格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违规、违纪以及不公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且开展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对采购人、社会中介、基层监管部门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
 
  报送54个PPP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您简要介绍下,江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胡强:PPP是化解地方债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有效措施,财政部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PPP的管理。
 
  为推动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我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要求,启动开展了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工作,2014年,全省从政府融资平台选择报送54个涉及道路、轨道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供冷供热、医疗、养老、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水利枢纽等领域的PPP项目。其中,我省九江市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被列为全国8个新建项目之一,目前正在按照PPP操作指南进行实施,并将严格按照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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