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要质量 服务中要效益——访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副局长刘燕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燕
作为山东省青岛市沿海开放城市的中心区,市南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走在了青岛各个市区的前列。在采访中,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副局长刘燕心得颇多。“提高效益,拓宽领域,改进方法”是市南区财政局提出的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思路,同时,市南区力争以优质的服务处理好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创“阳光采购”服务品牌。
《政府采购信息报》:开放城市的氛围让市南区政府采购工作充满活力,您认为应该如何将这种活力体现在政府采购的规范之中?
刘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提高市南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先决条件。虽然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近6年,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区政府采购中心仍然坚持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中总结出自己的运作方式与操作规程,通过应用新手段、新方式来提高市南区的政府采购水平。
当然,我们在认识到“创新是发展生命”的同时,从没有放松政府采购的规范工作,只有寓创新于规范之中,才能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市南区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至今,先后出台了《青岛市市南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市南区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市南区政府采购目录》、《市南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市南区的政府采购行为从制度上进行了约束,使政府采购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快速发展阶段。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强调要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的“两库”建设,市南区是怎样开展这方面工作的?
刘燕: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建立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必须环节。加强“两库”建设,能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一个平台。
市南区自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以来,一直把组建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采取边吸收、边审查、边整理、边归档、边入库的办法,使“两库”的队伍不断壮大,初步摆脱了原始的“查名片”方式,对“两库”已实施了微机化管理。到目前为止,专家库囊括了由各高等院校的教授、科研所专家和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各类专家达50余人;对供应商库的建设是市南区本着“择优选取、上档次、上规模和具有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资质的企业”原则进行组建,至此涵盖了货物、工程、服务等各行业达120余户,基本上满足了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报》:创“阳光采购”服务品牌是2005年市南区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我们是怎样落实“两个服务”的?
刘燕:政府采购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的纽带,从最初的不被接受,到逐步被认可和深入人心,与政府采购规范的运作方式、高效的服务意识密不可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在规范执行采购制度的同时,积极树立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寻求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从管理上要质量,在服务中要效益。对于预算单位的委托,无论采购项目和采购量的大小,坚持同样的服务标准,执行同样的工作程序,抓好采购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业务流程和运作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您如何理解“监督”这一职责?市南区对政府采购工作建立了怎样的监督体系?
刘燕: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多方面,财政部门要依法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过程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
在采购活动中,我们不断指导和监督采购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高效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不断注重强化对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监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制度,增加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所有的公开招标项目中,我们都邀请了监察局、审计局进行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供应商之间互相监督,当场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既有行政监督又有司法监督,还有社会监督的体制。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